{"billNo":"11110070702018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4/LCEWA01_100604_0005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4/LCEWA01_100604_0005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6-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2-10-14","2022-10-18"],"會議代碼":"院會-10-6-4"},{"會期":"10-06-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0-14","2022-10-18"],"會議代碼":"院會-10-6-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27"],"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7-36,15-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20"],"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7-36,15-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4-26"],"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7-36,19-5"},{"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746"},{"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4"],"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39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496"},{"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59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奕華等16人、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黃國書等21人、委員湯蕙禎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18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20310315073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內政部組織修正草案」、「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1105050701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23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3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25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32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4070000"}],"議案名稱":"「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5:10:54+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湯蕙禎"],"連署人":["吳玉琴","羅美玲","王美惠","莊競程","沈發惠","張宏陸","吳秉叡","林靜儀","張廖萬堅","江永昌","邱泰源","范雲","何志偉","賴惠員","陳秀寳","陳明文"],"first_time":"2022-10-14","last_time":"2023-04-26","會期":6,"屆期":10,"meet_id":"院會-10-6-4","字號":"院總第1720號委員提案第29158號","laws":["06060"],"提案編號":"1720委29158","案由":"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行政院設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本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第五條規定，本部設國家公園署（以下簡稱本署），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有關組織法規內容應包括事項等規定，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本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草案第一條）\n二、本署之權限職掌。（草案第二條）\n三、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草案第三條）\n四、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草案第四條）\n五、本署依職掌所設次級機關之名稱及業務。（草案第五條）\n六、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草案第六條）。","對照表":[{"law_id":"06060","law_name":"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國家公園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內政部為辦理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及海岸管理業務，特設國家公園署（以下簡稱本署）。"},{"說明":"一、本署之權限職掌。\n\n二、台灣保護區目前共設置95處保護區，包括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自然保留區及自然保護區，其陸域面積佔台灣達19.3%，海域面積達6.7%，其中國家公園佔保護區劃設區域66%，國家公園為國內現行保護區系統之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護的重要棲所，國家公園內各類物種約佔臺灣各類物種的80-90%，國家公園提供生態系穩定發展，以及瀕危物種與特有動植物復原機會的最佳場域。\n\n三、台灣現有國土三法：(1)國土計畫法(2)濕地保育法(3)海岸管理法，皆以內政部為最高主管機關，在三個法的框架下，連結國家公園法。濕地為陸域與水域生態系匯集之處，為重要的生態保育區系統，目前美國、英國均納入國家公園署管理，納入國家公園署保育可提升管理效能。因此，應考量強化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區域內之生物多樣性保育及研究功能，並將其納入第三款為國家公園署之任務執掌。","增訂":"第二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n一、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政策之規劃、管理及推動。\n\n二、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區域範圍之選定、劃定、變更及廢止。\n\n三、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區域之生物多樣性保育及研究、遊憩管理、解說教育、環境景觀風貌、設施維護之審核、督導及推動。\n\n四、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區域內自然與人文資產之調查、研究、審核、督導及推動。\n\n五、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區域內資源保育、經營管理之國際交流、合作、宣導之規劃及推動。\n\n六、結合在地社區居民、原住民與國內民間團體參與永續共榮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n\n七、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區域提供國內外生物科學（技）研究基地之規劃、協調及推動。\n\n八、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區域作為環境倫理、全齡環境教育之規劃及推動。\n\n九、其他有關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及海岸管理事項。"},{"說明":"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說明":"一、第一項規定本署依職掌所設附屬機關。\n\n二、為促進原住民族就業，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爰規定第二項。惟為避免影響現行用人制度，於但書規定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族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增訂":"第五條　本署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n\n前項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之管理處，其預算員額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族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說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於本條再予重申。","增訂":"第六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七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007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