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1011070200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5/LCEWA01_100605_0000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5/LCEWA01_100605_0000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6-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2-10-28","2022-11-01"],"會議代碼":"院會-10-6-5"},{"會期":"10-06-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0-28","2022-11-01"],"會議代碼":"院會-10-6-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鄭麗文"],"連署人":["陳雪生","曾銘宗","游毓蘭","溫玉霞","鄭正鈐","傅崐萁","林文瑞","賴士葆","陳玉珍","吳斯懷","洪孟楷","吳怡玎","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林奕華"],"mtime":"2024-01-18T15:05:18+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10-28","last_time":"2022-11-0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6-5","會期":6,"字號":"院總第966號委員提案第29176號","laws":["02518"],"提案編號":"966委29176","案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鑑於我國推動垃圾不落地、資源分類回收等政策行之有年，惟清潔隊之人力、車輛、配備與道路作業的合法性與安全性仍不夠完備，致清潔人員職災多，清運過程風險極大，而台灣省政府時期制定之清潔隊員管理要點及設置標準，因1998年精省而遭到廢止，使清潔人員身分處於模糊地帶，其管轄歸至地方政府，但各縣市管理標準不同，造成各地清潔人員勞動條件不一致。基於明確清潔人員身分，並以完善、保障其勞動權益為意旨，爰擬具「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明定主管機關應針對清潔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與相關權益訂立辦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垃圾不落地與資源回收分類政策使垃圾清運不再是24小時制，然而清潔隊之人力、車輛及配備卻不夠完備，例如：沒有多餘車輛放置廚餘堆肥桶，許多縣市只能在垃圾車後斗加裝平台，而一台車僅有一名駕駛與一名隨車人員，隨車人員既需承接民眾垃圾、操作壓縮機，又要將廚餘桶搬上搬下，且防止清潔隊員手部割傷的防穿刺手套，因價格昂貴，目前只有六都才有，鄉鎮市還沒有提供。\n二、況且，各縣市政府為達便民效果，發展出沿固定路線的清運方式，惟沿街收運站點多，且車輛停留時間短，垃圾車、回收車在短距離內就必須停停開開好幾次，不停上下車對於隨車隊員造成負擔，久而久之就形成隨車隊員執勤時多站在車後斗的現象，間接也造成清潔人員容易從車上摔落、障礙物撞擊或車禍而受傷死亡。\n三、而台灣省政府時期制定之清潔隊員管理要點及設置標準，因1998年精省而遭到廢止，使清潔人員身分處於模糊地帶，其管轄歸至地方政府，但各縣市基於財政考量，使清潔隊員之員額、晉用、管理、考核、勞動條件、福利等管理標準不同，造成各地清潔人員勞動條件不一致，產生一國多制、同工不同酬等問題。\n四、基於明確清潔人員身分，並以完善、保障其勞動權益為意旨，實有立法予以保障之必要，爰新增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之一，明定清潔人員權益及人事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且其勞動條件不得低於行政院制定之工友管理要點。","對照表":[{"law_id":"02518","law_name":"廢棄物清理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垃圾不落地與資源回收分類政策使垃圾清運不再是24小時制，然而清潔隊之人力、車輛、配備與道路作業的合法性與安全性卻不夠完備，致清潔人員職災多，清運過程風險極大，嚴重損害其勞動權益。\n\n三、台灣省政府時期制定之清潔隊員管理要點及設置標準，因1998年精省而遭到廢止，使清潔人員身分處於模糊地帶，其管轄歸至地方政府，但各縣市基於財政考量，造成清潔隊員之員額、晉用、管理、考核、勞動條件、福利等管理標準不同，使各地清潔人員勞動條件不一致，因而產生一國多制、同工不同酬等問題。\n\n四、基於明確清潔人員身分，並以完善、保障其勞動權益為意旨，爰新增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之一，明定清潔人員相關權益及人事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增訂":"第五條之一　執行機關為辦理前條業務時，得僱用清潔人員。\n\n前項清潔人員之甄試，進用、薪給、就職離職、考績獎懲、退休、資遣、撫卹、保險與其他權益保障及人事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011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