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1025070200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6/LCEWA01_100606_0000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6/LCEWA01_100606_0000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946/112430094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6-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2-11-04","2022-11-08"],"會議代碼":"院會-10-6-6"},{"會期":"10-06-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1-04","2022-11-08"],"會議代碼":"院會-10-6-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27"],"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7-36,15-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20"],"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7-36,15-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4-26"],"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7-36,19-5"},{"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746"},{"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4"],"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39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496"},{"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59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奕華等16人、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黃國書等21人、委員湯蕙禎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18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20310315073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內政部組織修正草案」、「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1105050701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23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3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7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32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4070000"}],"議案名稱":"「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5:03:47+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陳玉珍"],"連署人":["林文瑞","賴士葆","游毓蘭","鄭麗文","鄭正鈐","溫玉霞","吳怡玎","呂玉玲","徐志榮","李德維","魯明哲","曾銘宗","陳以信","洪孟楷","吳斯懷","翁重鈞","廖婉汝"],"first_time":"2022-11-04","last_time":"2023-04-26","會期":6,"屆期":10,"meet_id":"院會-10-6-6","字號":"院總第1720號委員提案第29242號","laws":["06060"],"提案編號":"1720委29242","案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有鑑於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擬將國家公園處提升至國家公園署位階，以強化保護我國自然資源及國家公園體系。為展現中央政府照顧離島住民及原住民就業之用心，爰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其中明定位於離島縣或原住民族地區之管理處，其預算員額中具有離島或原住民族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以促進原住民及離島住民就業。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針對內政部組織擬增設國家公園署，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有關組織法規內容應包括事項等規定，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n二、本法草案之第一條至第四條，係明定國家公園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權限執掌，以及首長、副首長與幕僚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n三、本法之第五條除明定得設附屬機關外，第二項亦明定附屬機關若設於離島或原住民地區時，其預算員額中具有離島住民或原住民族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離島住民或原住民族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n四、本法之第六條係明定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以編制表定之。\n五、本法之第七條係明定本法施行日期。","對照表":[{"law_id":"06060","law_name":"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明定國家公園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內政部為辦理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公園綠地、濕地保育及海岸管理業務，特設國家公園署（以下簡稱本署）。"},{"說明":"明定本署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n一、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公園綠地、濕地保育與海岸管理政策之統合、指導、規劃、管理及推動。\n\n二、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都會公園、濕地保育與海岸管理區域範圍之選定、劃定、變更及廢止。\n\n三、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都會公園、濕地保育與海岸管理區域之遊憩管理、解說教育、環境景觀風貌與人文資產、設施維護及保存之規劃、審核、督導及推動。\n\n四、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都會公園、濕地保育與海岸管理區域內自然與人文資產之調查、研究、規劃、審核、督導及推動。\n\n五、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都會公園、濕地保育與海岸管理區域提供國內外生物科學（技）研究基地之規劃、協調及推動。\n\n六、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都會公園、濕地保育與海岸管理區域作為環境倫理、全齡環境教育之規劃及推動。\n\n七、結合在地社區居民、原住民族、企業、機構與民間團體參與永續共榮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n\n八、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都會公園、濕地保育與海岸管理區域內資源保育、經營管理之國際交流、合作、宣導之規劃及推動。\n\n九、其他有關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及海岸管理事項。"},{"說明":"明定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明定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說明":"一、第一項規定本署依職掌所設附屬機關。\n\n二、為促進離島住民或原住民族就業，保障離島住民或原住民工作權，爰規定第二項。惟為避免影響現行用人制度，於但書規定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離島住民或原住民公務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增訂":"第五條　本署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n\n前項位於離島縣或原住民族地區之管理處，其預算員額中具有離島住民或原住民族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離島住民或原住民族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說明":"明定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以編制表定之。","增訂":"第六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七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025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