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1109070200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8/LCEWA01_100608_0000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8/LCEWA01_100608_0000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7/1124001267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7/1124001267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7/1124001267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7/1124001267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6-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2-11-18","2022-11-22"],"會議代碼":"院會-10-6-8"},{"會期":"10-06-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1-18","2022-11-22"],"會議代碼":"院會-10-6-8"},{"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08"],"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4"},{"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20"],"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7"},{"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17"],"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10"},{"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4-26"],"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1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2"],"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199"},{"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4"],"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39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59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致政等17人、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16人、委員林楚茵等18人分別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5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以信等21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委員余天等23人、委員鄭麗文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22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文瑞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委員陳玉珍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天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15148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109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07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4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9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91500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60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09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8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5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15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1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以信等21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21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2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22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8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0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4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余天等23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19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9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1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4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6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2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9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3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10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文瑞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1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01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16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11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1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1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4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60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31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117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07070200600"}],"議案名稱":"「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余天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5:00:43+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余天"],"連署人":["張育美","蔡易餘","何欣純","邱議瑩","何志偉","張廖萬堅","張宏陸","王美惠","林為洲","陳瑩","蘇治芬","鄭麗文","林宜瑾","賴瑞隆","林靜儀","陳明文"],"first_time":"2022-11-18","last_time":"2023-04-26","會期":6,"屆期":10,"meet_id":"院會-10-6-8","字號":"院總第1684號委員提案第29293號","laws":["01203"],"提案編號":"1684委29293","案由":"本院委員余天等17人，有鑑於外國人在台逾期停留、居留與非法工作情形日益嚴重，現行法令法律效果不彰，且罰鍰追討困難，形成高額滯納金，爰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逾期停居留且有非法工作行為者之罰鍰，並延長其禁止入國期間，期收嚇阻之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勞發署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在台移工總數為687,178人，然非法滯留、打工情形嚴重，滯台移工自106年之52,317人逐年攀升，截至111年7月止，已高達72,655人，再加上自行到案復失聯者16,308人，總計88,963人，形同每8名移工中，就有1名為非法工作者。\n二、與鄰近各國相較，台灣對於外國人逾期停居留、非法工作行為僅處罰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之罰鍰，不僅法律效果不彰，且違規者一旦離境後追討困難，等同全無拘束力，移民署統計近十年外國人逾期停居留罰款執行情形，滯納金額近1億6千萬，均追討無門。\n三、外國人逾期停居留、非法工作，嚴重侵害本國人民工作權、影響社會安定，為使法令充分發揮法律效果，除提案修正提高整體罰鍰外，並將逾期停居留且有非法工作行為者處罰金額再予提高，且須追徵非法工作所得之所得稅。\n四、另，參酌鄰近國家對逾期停居留之禁止入國規定，延長逾期停居留者者禁止入國期間1至5年，逾期停居留且有非法工作行為者一律禁止入國10年。","對照表":[{"law_id":"01203","law_name":"入出國及移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八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n\n一、未帶護照或拒不繳驗。\n\n二、持用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護照或簽證。\n\n三、冒用護照或持用冒領之護照。\n\n四、護照失效、應經簽證而未簽證或簽證失效。\n\n五、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n\n六、攜帶違禁物。\n\n七、在我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n\n八、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n\n九、有事實足認其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但依親及已有擔保之情形，不在此限。\n\n十、持停留簽證而無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票、船票，或未辦妥次一目的地之入國簽證。\n\n十一、曾經被拒絕入國、限令出國或驅逐出國。\n\n十二、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n\n十三、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n\n十四、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行為。\n\n十五、有從事恐怖活動之虞。\n\n外國政府以前項各款以外之理由，禁止我國國民進入該國者，移民署經報請主管機關會商外交部後，得以同一理由，禁止該國國民入國。\n\n第一項第十二款之禁止入國期間，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一年，並不得逾三年。","law_content_id":"01203:01203:2021-12-21-修正:22","說明":"修正第三項，將外國人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之禁止入國期間，明確區分並規定為：\n\n一、逾期停留、居留者，以其逾期之期間禁止入國一至五年。\n\n二、逾期停留、居留且非法工作者，一律禁止入國十年。","修正":"第十八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n\n一、未帶護照或拒不繳驗。\n\n二、持用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護照或簽證。\n\n三、冒用護照或持用冒領之護照。\n\n四、護照失效、應經簽證而未簽證或簽證失效。\n\n五、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n\n六、攜帶違禁物。\n\n七、在我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n\n八、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n\n九、有事實足認其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但依親及已有擔保之情形，不在此限。\n\n十、持停留簽證而無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票、船票，或未辦妥次一目的地之入國簽證。\n\n十一、曾經被拒絕入國、限令出國或驅逐出國。\n\n十二、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n\n十三、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n\n十四、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行為。\n\n十五、有從事恐怖活動之虞。\n\n外國政府以前項各款以外之理由，禁止我國國民進入該國者，移民署經報請主管機關會商外交部後，得以同一理由，禁止該國國民入國。\n\n第一項第十二款之禁止入國期間，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期間如下：\n一、逾期停留、居留未滿一年者，禁止入國一年；逾期一年以上者，以其逾期之期間為禁止入國期間，禁止入國期間最長為五年。\n二、非法工作者，禁止入國十年。"},{"現行":"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n\n一、經合法檢查，拒絕出示護照、臺灣地區居留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入國許可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n\n二、未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六條規定之期限，申請外僑居留證。\n\n三、未依第九條第七項或第三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辦理變更登記。\n\n四、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n\n五、違反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拒絕到場接受詢問。\n\n六、違反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證。\n\n七、違反第七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察登記。","law_content_id":"01203:01203:2007-11-30-全文修正:96","說明":"一、修正第一項，針對各類違反規定之行為，罰鍰由現行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提高為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n\n二、新增第二項，因外國人逾期停留、居留且非法工作者，對本國勞工權益、社會安全侵害程度較大，爰依逾期時間長短處以較高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n\n三、另，逾期停留、居留期間非法工作所得，基於實質課稅及公平原則，比照非居住者薪資所得最高級距18%追徵所得稅。\n\n四、新增第三項，外國人逾期停留、居留且非法工作者應繳交之所得稅與罰鍰，由非法工作期間之僱用人負連帶責任。","修正":"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n\n一、經合法檢查，拒絕出示護照、臺灣地區居留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入國許可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n\n二、未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六條規定之期限，申請外僑居留證。\n\n三、未依第九條第七項或第三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辦理變更登記。\n\n四、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n\n五、違反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拒絕到場接受詢問。\n\n六、違反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證。\n\n七、違反第七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察登記。\n\n外國人逾期停留、居留且非法工作，除追徵非法工作所得百分之十八所得稅外，逾期未滿一年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逾期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逾期二年以上，未滿三年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逾期三年以上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罰鍰。\n前項追徵之所得稅與罰鍰，非法工作期間之僱用人負連帶責任。"}]}],"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109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