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1212070200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12/LCEWA01_100612_0007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12/LCEWA01_100612_0007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102456/111210245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102456/111210245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102456/111210245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2102456/111210245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6-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2-12-16","2022-12-20"],"會議代碼":"院會-10-6-12"},{"會期":"10-06-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2-16","2022-12-20"],"會議代碼":"院會-10-6-12"},{"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12-19"],"會議代碼":"委員會-10-6-20-2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12-19"],"會議代碼":"委員會-10-6-20-2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張育美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1220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1201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050702046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張其祿","高虹安","邱臣遠","吳欣盈","賴香伶"],"mtime":"2024-01-18T14:53:38+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12-16","last_time":"2022-12-1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6-12","會期":6,"字號":"院總第184號委員提案第29543號","laws":["01517"],"提案編號":"184委29543","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老舊大型柴油車排放空汙問題嚴重，為防制老舊大型柴油車污染，改善空氣品質，於106年施行現行老舊大型柴油車汰換減稅措施。透過減稅措施，有效促進近4萬輛大型柴油車汰換並且減少污染排放量。為延續相關減碳進程推動，爰延長汰換大型柴油車減稅措施至115年止，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防制老舊大型柴油車污染，改善空氣品質，於106年11月24日施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報廢1-2期大型柴油車並新購1輛大貨車者定額退貨物稅新臺幣5萬元，並為加速整體執行效率，於108年6月13日修訂條文，對象擴大至1-3期大型柴油車，減徵之貨物稅由5萬元提高至40萬元。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自106年8月18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報廢1-3期大型柴油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可減徵貨物稅新臺幣40萬元。\n二、根據環保署統計指出，106年8月18日至110年12月底間，2萬7,961輛老舊報廢換購新車，透過汰換1-3期大型柴油車，換成較新期別排放標準之大型柴油車輛，汙染排放量效益估算能減少排放PM2.5，約1,231.7公噸、NOx約2萬2,501.1公噸。\n三、另依財政部賦稅署提供資料統計本條例自實施日起至108年6月13日條例修訂前，申請汰舊換新核退貨物稅共計有3,138輛，平均每月為136輛；自108年6月13日修訂條文，搭配環保署積極推動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多元補助方案進而平均每月核退貨物稅增加至814輛，較條例修正前成長將近6倍。\n四、綜上，顯見減稅措施有促進老舊大型柴油車汰換之速度及加速減少碳排之正面效益，為落實2050淨零碳排之路徑，運輸部門積極推動相關措施有其必要，爰將減稅措施延長至115年止。","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之六　為防制老舊大型柴油車污染，改善空氣品質，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廢符合下列規定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減徵新臺幣四十萬元。但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四十萬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n\n一、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出廠。\n\n二、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廠，且於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之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發之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n\n前項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19-05-24-修正:22","說明":"一、有鑑於老舊大型柴油車排放空汙問題嚴重，為防制老舊大型柴油車污染，改善空氣品質，於民國一百零六年時，施行現行貨物稅法第十二條之六，鼓勵並加速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自一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至月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廢第一至第三期之大型柴油車輛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可減徵貨物稅新台幣四十萬元。\n\n二、制度施行至此，有效改善老舊大型柴油車造成之空汙問題，為延續減碳措施續行，爰將減稅年限延長至民國一百十五年，強化相關業者誘因。","修正":"第十二條之六　為防制老舊大型柴油車污染，改善空氣品質，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廢符合下列規定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減徵新臺幣四十萬元。但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四十萬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n\n一、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出廠。\n\n二、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廠，且於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或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之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發之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n\n前項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212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