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1212070200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12/LCEWA01_100612_0005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12/LCEWA01_100612_0005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8/112400126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8/1124001268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8/1124001268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001268/1124001268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6-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2-12-16","2022-12-20"],"會議代碼":"院會-10-6-12"},{"會期":"10-06-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2-16","2022-12-20"],"會議代碼":"院會-10-6-12"},{"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01"],"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2"},{"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15"],"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6"},{"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16"],"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6"},{"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27"],"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8"},{"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29"],"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8"},{"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12"],"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9"},{"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13"],"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9"},{"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4-2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09"],"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056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4"],"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39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2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259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美惠等1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蘇巧慧等32人、委員黃國書等19人分別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9人、委員羅致政等33人、委員林靜儀等28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蘇治芬等18人、委員劉世芳等18人、委員陳素月等17人、委員何欣純等18人、國民黨黨團、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委員陳明文等1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江永昌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17人、委員陳玉珍等21人、委員莊競程等26人、委員湯蕙禎等16人分別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楚茵等2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為洲等17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二及第一百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14931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12150701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9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20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巧慧等32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6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6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0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12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224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33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08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8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2070202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8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2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8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2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5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9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9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2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2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8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6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30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1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4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6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58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6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5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8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4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1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14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05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22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二及第一百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07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0530000"}],"議案名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4:53:01+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郭國文","許智傑","莊瑞雄"],"連署人":["湯蕙禎","陳素月","沈發惠","莊競程","羅美玲","邱泰源","賴惠員","王美惠","何欣純","陳歐珀","洪申翰","林靜儀","鍾佳濱","蘇治芬","管碧玲"],"first_time":"2022-12-16","last_time":"2023-04-21","會期":6,"屆期":10,"meet_id":"院會-10-6-12","字號":"院總第1679號委員提案第29544號","laws":["01177"],"提案編號":"1679委29544","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許智傑、莊瑞雄等18人，鑒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關於候選人消極資格規定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相比較為寬鬆，然而黑金勢力極有可能因選舉介入政治，為防止黑、金、槍、毒透過參與選舉漂白，影響公共政策之形成及法令審議，特此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公職人員不論是行政首長、民代掌握相關資源，權力巨大，若「黑、金、槍、毒」若透過選舉而取得公職身分，對於公共政策形成及法律審議將有重大影響。\n為防止「黑、金、槍、毒」勢力透過選舉取得公職身分，握有巨大權力並影響公共政策形成，進而危害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在考量憲法參政權保障下，爰參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消極資格規定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候選人消極資格，重點分述如下：\n一、因「內亂」、「外患」罪不僅規定於中華民國刑法，刪除「依刑法」等文字，並修正判刑確定為有罪判決。（第一款）\n二、將曾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華民國刑法》、《農會法》及《漁會法》等妨害選舉罷免相關之罪納入消極資格，並於但書明定除外規定。（第三款）\n三、參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將曾犯《組織犯罪條例》經有罪判決者，列為消極資格。（第四款）\n四、鑒於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進行刺探、蒐集、洩漏家機密，或發展組織等罪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爰明定曾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相關規定，經有罪判決者，列為不得登記之消極資格。（第五款）\n五、掃除黑金勢力介入政治、強化公職人員排黑條款，將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條例者，列為消極資格，並在但書明定除外規定。（第六款）\n六、因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其反社會性嚴重，故參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第六款新增消極資格。（第八款）\n七、公務人員「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是指對違法失職情節嚴重之公務員，免其現職，不得再任用，故曾受免職處分者，於公職人員選舉資格上，應做同一標準要求，列為消極資格。（第十一款）","對照表":[{"law_id":"01177","law_nam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n\n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依刑法判刑確定。\n\n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n\n三、曾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之罪，經判刑確定。\n\n四、犯前三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n\n五、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n\n六、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n\n七、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n\n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n\n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law_content_id":"01177:01177:2009-05-12-修正:32","說明":"一、依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為警惕有意擔任公職者不得犯內亂、外患、貪汙、賄選、國家安全、組織犯罪等罪，否則將終身不得參選，使其懼於斷送政治生命，而不敢輕易犯罪，以達端正選風、嚴懲不法之目的。第一款至第五款均修正增列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不得登記為候選人。\n\n二、查「內亂」、「外患」罪不僅規定於中華民國刑法，為避免掛漏，爰作文字修正，刪除刑法二字。。\n\n三、修正第三款，將曾犯妨害選舉罷免相關之罪納入，並於但書明定除外規定。\n\n四、新增第四款，參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曾犯組織犯罪條例，且受有罪判決者列為消極資格。\n\n五、新增第五款，鑒於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進行刺探、蒐集、洩漏家機密，或發展組織等罪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爰明定曾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相關規定，經有罪判決者，列為不得登記之消極資格。\n\n六、新增第六款，為掃除黑金勢力介入政治、強化公職人員排黑條款，將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條例者，列為消息資格，並在但書明定除外規定。\n\n七、現行第四款移列為第七款，並配合第四款至第六款增列，修正文字。\n\n八、新增第八款，因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其反社會性嚴重，故參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第六款新增消極資格。\n\n九、現行第五款移列為第九款，因檢肅流氓條例於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廢止，感訓處分執行辦法於九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廢止，故刪除「或感訓處分」等文字。\n\n十、現行第六款移列為第十款。\n\n十一、查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日修正公布，一百零五年五月二日施行之公務員懲戒法，增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對違法失職情節嚴重之公務員，免其現職，不得再任用，曾受免職處分者，於公職人員選舉資格上，應做同一標準要求，故新增第十一款。\n\n十二、現行第二款未修正；現行第七款至第九款移列為第十二款至第十四款，內容未修正。","修正":"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n\n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n\n二、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n\n三、曾犯本法第五章、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妨害選舉罷免處罰之罪、刑法第二編第六章妨害投票之罪、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至第四十七條之三之罪或漁會法第五十條之一至第五十條之三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但犯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八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及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百四十八條之罪者，不在此限。\n\n四、曾犯組織犯罪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n\n五、曾犯國家安全法第五條之一、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四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一條、反滲透法第三條至第五條之罪，經有罪判決者。\n\n六、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n\n七、犯前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n\n八、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n\n九、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但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者，不再此限。\n\n十、受破產宣告確定或經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n\n十一、曾受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n\n十二、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n\n十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n\n十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212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