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1112220702016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14/LCEWA01_100614_0002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14/LCEWA01_100614_0002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6-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2-12-30","2023-01-03","2023-01-04","2023-01-05","2023-01-06","2023-01-07"],"會議代碼":"院會-10-6-14"},{"會期":"10-06-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2-30","2023-01-03","2023-01-04","2023-01-05","2023-01-06","2023-01-07"],"會議代碼":"院會-10-6-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4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張宏陸","邱志偉"],"連署人":["高嘉瑜","蔡易餘","吳琪銘","管碧玲","郭國文","何欣純","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廖萬堅","劉櫂豪","王美惠","李昆澤","莊瑞雄","羅美玲","賴品妤","許智傑","湯蕙禎","林楚茵","吳思瑤","洪申翰","范雲","沈發惠"],"mtime":"2024-01-18T14:42:58+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2-12-30","last_time":"2023-01-0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6-14","會期":6,"字號":"院總第1570號委員提案第29699號","laws":["01829"],"提案編號":"1570委29699","案由":"本院委員張宏陸、邱志偉等24人，鑒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針對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因違反同法規定，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現行條文自民國99年4月27日修正後，迄今已逾十二年尚未修正。惟近年科技發達，公務或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情形比比皆是。為督促個人資料蒐集者或持有者之維護責任，且參照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之規定，提高最高總額之限制，及新增營利社團法人之最高總額規定。爰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個人資料保護法針對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因違反同法規定，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民國99年4月27日提升賠償總額至新臺幣二億元。惟迄今已逾十二年尚未修正。近年科技發達，全國上網率高達八成，公務或非公務機關皆追求資訊化發展，機關對於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情形日益普遍、比比皆是。為督促個人資料蒐集者或持有者之維護責任，提升損害賠償之最高總額實屬必要。且歐盟於民國105年通過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107年5月25日正式施行，其針對數據全球化之現象，擴大法域適用範圍和增設多層次之權利義務規定，值得我國借鏡。故參照歐盟GDPR第八十三條第四項之規定，將現行條文之二億元提升至三億元。並新增第七項，提供相關單位緩衝時間擬定相應計畫。（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n二、現行條文對非公務機關採舉證倒置責任，嚴格度與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相同。又營利社團法人憑藉科技之進步，得以自身產品或服務，透過科技應用成果，極易獲取大量個人資料。為避免上述資料受侵害，實應提升營利社團法人損害賠償最高總額之限制。又營利社團法人之規模大小與獲取之資料量應為正相關，故參照歐盟GDPR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增訂損害賠償最高總額亦得以前一會計年度全球年營業額之百分之二為上限，兩者取最高者為準。並將現行條文第二項之規定配合修正，移列至第三項。（修正條文第二十九條）","對照表":[{"law_id":"01829","law_name":"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八條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n\n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n\n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n\n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新臺幣二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n\n同一原因事實造成之損害總額逾前項金額時，被害人所受賠償金額，不受第三項所定每人每一事件最低賠償金額新臺幣五百元之限制。\n\n第二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law_content_id":"01829:01829:2010-04-27-全文修正:32","說明":"一、修正第四項之損害賠償總額上限為三億元。\n\n二、現行條文第三項，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原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惟鑑於現行條文之損害賠償總額上限，迄上次99年修正已逾十二年，又近年科技發展快速，全國上網率高達八成，公務或非公務機關之發展已資訊化，使機關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情形日益普遍、比比皆是。為督促個人資料蒐集者或持有者之維護責任，提升損害賠償之最高總額實屬必要。\n\n三、歐盟於民國105年通過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107年5月25日正式施行，其針對數據全球化之現象，擴大法域適用範圍和增設多層次之權利義務規定，值得我國借鏡。而參照GDPR第八十三條第四項罰鍰之金額規定，違反GDPR規定者，最高處以 10,000,000歐元之行政罰鍰（相當我國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且現行條文對公務機關採幾近無過失責任，較GDPR嚴格，故僅以三億元為損害賠償最高總額之上限。\n\n四、增訂第七項，蓋此一調升，勢必大幅增加我國公務機關資料安全維護、法規遵循等成本。為避免形成障礙，應俟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同意公布後起一年施行，俾利相關單位擬定相應計畫。","修正":"第二十八條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n\n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n\n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n\n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三億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新臺幣三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n\n同一原因事實造成之損害總額逾前項金額時，被害人所受賠償金額，不受第三項所定每人每一事件最低賠償金額新臺幣五百元之限制。\n\n第二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n\n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後一年施行。"},{"現行":"第二十九條　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n\n依前項規定請求賠償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law_content_id":"01829:01829:2010-04-27-全文修正:33","說明":"一、修正第二項。爰現行條文對非公務機關採舉證倒置責任，嚴格度與歐盟GDPR相同。又營利社團法人憑藉科技之進步，得以自身產品或服務，透過雲端、大數據、物聯網等科技應用成果，極易獲取大量個人資料。為避免上述資料受侵害，實應提升營利社團法人損害賠償最高總額之限制。且營利社團法人之規模大小與獲取之資料量應為正相關，故參照歐盟GDPR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增訂損害賠償最高總額亦得以前一會計年度全球年營業額之百分之二為上限，兩者取最高者為準。\n\n二、第三項為原條文第二項，為配合第二項之修正，移列至第三項。","修正":"第二十九條　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n\n依前項規定請求賠償者，適用前條第三項。但若係營利社團法人者，亦可以前一會計年度全球年營業額之百分之二為上限，兩者取較高者為準。\n\n依前項規定請求賠償者，適用前條第二項、第四項至第七項規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222070201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