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138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2/LCEWA01_100702_0000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2/LCEWA01_100702_0000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358/112430035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358/1124300358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358/1124300358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0358/1124300358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7-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3-03-03","2023-03-07"],"會議代碼":"院會-10-7-2"},{"會期":"10-07-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3-03","2023-03-07"],"會議代碼":"院會-10-7-2"},{"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3-09"],"會議代碼":"委員會-10-7-36-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3-16"],"會議代碼":"委員會-10-7-36-6"},{"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11-0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110303"},{"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12-07"],"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12047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委員萬美玲等19人、委員鄭麗文等1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魯明哲等19人、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0人、委員羅致政等19人、委員陳明文等18人、委員溫玉霞等17人、委員萬美玲等22人、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莊競程等22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陳素月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18人及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12914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司法院「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901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110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303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08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9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2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926070205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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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aw","李德維","孔文吉","曾銘宗","吳怡玎","鄭正鈐","林思銘","游毓蘭","陳超明","翁重鈞","賴士葆","羅明才","費鴻泰","張育美"],"first_time":"2023-03-03","last_time":"2023-03-16","會期":7,"屆期":10,"meet_id":"院會-10-7-2","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0927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0委10030927","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有鑑於為使不能安全駕駛之防治法規更趨完整，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再犯有酒駕、毒駕致人於傷害者處分規範，另酌予修正再犯相同酒駕、毒駕情形致人重傷或死亡之處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按現行規範，曾犯酒駕、毒駕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其所受致人死亡或重傷之處分，皆相較初犯者為重；然而，再犯酒駕、毒駕並致人傷害者，於處分規範上則尚有闕漏，是以特修正增訂之。\n二、修正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三項規範，明定曾犯酒駕、毒駕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傷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二百萬元。\n三、另刪除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於其他情形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或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等，所尚需相符致不能安全駕駛條件之現行規範；藉以回歸除酒精濃度於吐氣或血液中超標之外，但凡服用或受足認有服用情形即受本條規犯之強化防治用意。","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n\n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n\n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n\n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n\n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n\n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22-01-24-修正:227","說明":"一、按現行規範，曾犯酒駕、毒駕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其所受致人死亡或重傷之處分，皆相較初犯者為重；然而，再犯酒駕、毒駕並致人傷害者，於處分規範上則尚有闕漏，是以特修正增訂之。\n\n二、修正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三項規範，明定曾犯酒駕、毒駕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傷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二百萬元。\n三、另刪除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於其他情形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或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等，所尚需相符致不能安全駕駛條件之現行規範；藉以回歸除酒精濃度於吐氣或血液中超標之外，但凡服用或受足認有服用情形即受本條規犯之強化防治用意。","修正":"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n\n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n\n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n\n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n\n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n\n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傷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二百萬元。"}]}],"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138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