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144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2/LCEWA01_100702_0004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2/LCEWA01_100702_0004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3-03-03","2023-03-07"],"會議代碼":"院會-10-7-2"},{"會期":"10-07-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3-03","2023-03-07"],"會議代碼":"院會-10-7-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公文程式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4:34:25+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賴香伶","張其祿","邱臣遠","吳欣盈","陳琬惠"],"first_time":"2023-03-03","last_time":"2023-03-07","會期":7,"屆期":10,"meet_id":"院會-10-7-2","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0978號","laws":["04901"],"提案編號":"20委10030978","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為確保各族群語言及身心障礙者使用語文及無障礙利用資訊之權利，爰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按《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同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基此，機關致送人民之公文，經申請應檢附特定國家語言翻譯之副本，以利人民語言使用及知情之權利，爰新增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n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第九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利用資訊及通訊，爰此新增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機關致送身心障礙者之公文，經申請後皆應符合通用設計，避免需重複申請造成民眾困擾。","對照表":[{"law_id":"04901","law_name":"公文程式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文程式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機關致送人民之公文，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之規定。","law_content_id":"04901:04901:2004-05-04-修正:14","說明":"一、按《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同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基此，機關致送人民之公文，經申請應檢附特定國家語言翻譯之副本，以利人民語言使用及知情之權利，爰新增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n\n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第九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利用資訊及通訊，爰此新增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機關致送身心障礙者之公文，經申請後皆應符合通用設計，避免需重複申請造成民眾困擾。","修正":"第十三條　機關致送人民之公文，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之規定。\n\n機關致送人民之公文，經申請應檢附特定國家語言翻譯之副本。\n\n機關致送身心障礙者之公文，經申請後皆應檢附符合通用設計之任意副本。"}]}],"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144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