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151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2/LCEWA01_100702_0005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2/LCEWA01_100702_0005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日期":["2023-03-03","2023-03-07"],"會議代碼":"院會-10-7-2"},{"會期":"10-07-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3-03","2023-03-07"],"會議代碼":"院會-10-7-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4:34:46+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溫玉霞"],"連署人":["游毓蘭","吳怡玎","鄭天財Sra Kacaw","陳超明","李德維","賴士葆","王鴻薇","廖婉汝","鄭正鈐","費鴻泰","廖國棟Sufin‧Siluko","羅明才","徐志榮","張育美","翁重鈞","洪孟楷"],"first_time":"2023-03-03","last_time":"2023-03-07","會期":7,"屆期":10,"meet_id":"院會-10-7-2","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1051號","laws":["01747"],"提案編號":"20委10031051","案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鑑於國民教育是國家的基石，教師是培養民族幼苗的骨幹，為安定教師的生活，激勵教學工作士氣，政府應特別規劃國民小學教師（包括代理教師）的福利措施，爰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查現行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僅規定政府得視國家財政狀況辦理公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眾所周知，再窮也不能窮教育，有關教師福利措施「應」積極辦理，而不是「得」辦理。因此本條條文中「得辦理」擬修正為「應辦理」。\n二、國民教育是國家的基石，國民教育教師是骨幹，孫中山先生曾有名言鼓勵青年從事國民教育教師，因為國民教育教師肩負培育民族幼苗的使命。特別是現行國民小學教師採包班制，一位教師帶一班，全職負責全班同學的管教，責任重大，至為辛苦。為了安定國小教師的生活、激勵教學工作士氣，政府應特別規劃制定國民小學教師的福利措施。\n三、另查基層國民教育教師有相關比例是「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一年一聘而且只領十個月薪資，也沒有福利措施，但代理教師是代理正式職缺，工作負荷與正式教師相同，因此應將代理教師納入同享教師福利措施。\n四、爰修正本條第一項，增訂第二項，原第二項改為第三項。\n五、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對照表":[{"law_id":"01747","law_name":"教師待遇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條　為安定教師生活，激勵教學及工作士氣，政府得視財政狀況，規劃辦理公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n\n私立學校教師之福利措施及津貼，得由各校財務狀況自行辦理。","說明":"一、修正本條第一項，增訂第二項，原第二項改為第三項。\n\n二、修正理由：\n\n(一)查現行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僅規定政府得視國家財政狀況辦理公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眾所周知，再窮也不能窮教育，有關教師福利措施「應」積極辦理，而不是「得」辦理。因此本條條文中「得辦理」擬修正為「應辦理」。\n\n(二)國民教育是國家的基石，國民教育教師是骨幹，孫中山先生曾有名言鼓勵青年從事國民教育教師，因為國民教育教師肩負培育民族幼苗的使命。查現行國民小學教師採包班制，一位教師帶一班，全職負責全班同學的管教，責任重大，至為辛苦。為了安定國小教師的生活、激勵教學工作士氣，政府應特別規劃制定國民小學教師的福利措施。\n\n(三)另查基層國民教育教師有相關比例是「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一年一聘而且只領十個月薪資，也沒有福利措施，但代理教師是代理正式職缺，工作負荷與正式教師相同，因此應將代理教師納入同享教師福利措施。","修正":"第二十條　為安定教師生活，激勵教學及工作士氣，政府應規劃辦理公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n\n公立國民小學教師（含代理教師）之福利應特別規劃制定辦理。\n私立學校教師之福利措施及津貼，得由各校財務狀況自行辦理。"}]}],"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151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