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2051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3/LCEWA01_100703_0002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3/LCEWA01_100703_0002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2087/1124302087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2087/1124302087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2087/1124302087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302087/1124302087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7-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3-03-10","2023-03-14"],"會議代碼":"院會-10-7-3"},{"會期":"10-07-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3-10","2023-03-14"],"會議代碼":"院會-10-7-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5-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7-36-17"},{"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1-23"],"會議代碼":"委員會-10-8-36-2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11-27"],"會議代碼":"委員會-10-8-36-2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補償法刪除第三十六條條文草案」案。","billNo":"203103234440000"},{"議案名稱":"司法院、行政院「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119070100200"}],"議案名稱":"「刑事補償法刪除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4:32:18+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賴香伶","張其祿","邱臣遠","吳欣盈","陳琬惠"],"first_time":"2023-03-10","last_time":"2023-11-27","會期":7,"屆期":10,"meet_id":"院會-10-7-3","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1589號","laws":["01812"],"提案編號":"20委10031589","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人權保障已成為國際上各國尊重之普世價值，倘外國人身體之「自由」確受我國公權力之合法限制（諸如羈押、收容或留置等），而受有超越人民一般情況下所應容忍之程度，構成其個人之特別犧牲時，基於人權立國理念、實踐人道主義，並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實應賦予該外國人依法請求合理補償之權利，爰擬具「刑事補償法刪除第三十六條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8號解釋意旨：「人身自由係基本人權，為人類一切自由、權利之根本，任何人不分國籍均應受保障，此為現代法治國家共同之準則。故我國憲法第八條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亦應及於外國人，使與本國人同受保障。」可知人身自由超越人民一般情況下所應容忍之程度，構成其個人之特別犧牲時，基於人權立國理念、實踐人道主義，並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爰將現行條文刪除，賦予該外國人依法請求合理補償之權利。","對照表":[{"law_id":"01812","law_name":"刑事補償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刑事補償法刪除第三十六條條文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六條　本法於外國人準用之。但以依國際條約或該外國人之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享同一權利者為限。","law_content_id":"01812:01812:2011-06-13-全文修正:36","說明":"一、本條刪除。\n\n二、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8號解釋意旨：「人身自由係基本人權，為人類一切自由、權利之根本，任何人不分國籍均應受保障，此為現代法治國家共同之準則。故我國憲法第八條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亦應及於外國人，使與本國人同受保障。」可知人身自由超越人民一般情況下所應容忍之程度，構成其個人之特別犧牲時，基於人權立國理念、實踐人道主義，並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爰將現行條文刪除，賦予該外國人依法請求合理補償之權利。","修正":"第三十六條　（刪除）"}]}],"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205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