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232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4/LCEWA01_100704_0001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4/LCEWA01_100704_0001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3-03-17","2023-03-21"],"會議代碼":"院會-10-7-4"},{"會期":"10-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3-17","2023-03-21"],"會議代碼":"院會-10-7-4"},{"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4-27"],"會議代碼":"委員會-10-7-15-1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姓名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4:28:18+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賴品妤"],"連署人":["羅致政","林宜瑾","吳思瑤","張廖萬堅","莊瑞雄","蘇巧慧","王美惠","許智傑","湯蕙禎","沈發惠","陳培瑜","吳琪銘","羅美玲","陳秀寳","林靜儀"],"first_time":"2023-03-17","last_time":"2023-04-27","會期":7,"屆期":10,"meet_id":"院會-10-7-4","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1861號","laws":["01123"],"提案編號":"20委10031861","案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有鑑於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已宣告強制工作之規定違憲，相關法律亦應配合修正，爰擬具「姓名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2021年12月10日公布之「釋字第八一二號解釋」，宣告現行強制工作之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且與憲法第八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爰刪除姓名條例第十五條有關受宣告強制工作者不得申請更改姓名規定，以符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八一二號解釋意旨。","對照表":[{"law_id":"01123","law_name":"姓名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姓名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n\n一、經通緝或羈押。\n\n二、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n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n\n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law_content_id":"01123:01123:2015-05-05-全文修正:15","說明":"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現行強制工作之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且與憲法第八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修正":"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n\n一、經通緝或羈押。\n\n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n\n前項第二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232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