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234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4/LCEWA01_100704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4/LCEWA01_100704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3-03-17","2023-03-21"],"會議代碼":"院會-10-7-4"},{"會期":"10-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3-17","2023-03-21"],"會議代碼":"院會-10-7-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條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4:29:13+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連署人":["李德維","洪孟楷","陳以信","廖婉汝","賴士葆","楊瓊瓔","游毓蘭","鄭正鈐","陳玉珍","陳雪生","王鴻薇","孔文吉","林思銘","謝衣鳯","馬文君","吳怡玎","費鴻泰"],"first_time":"2023-03-17","last_time":"2023-03-21","會期":7,"屆期":10,"meet_id":"院會-10-7-4","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1880號","laws":["01212"],"提案編號":"20委10031880","案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有鑑於民國83年8月1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並明文保障其憲法地位，對於原住民族發展有重大影響，又清領及日據時期之統治政權以武力征伐侵犯原住民族固有領域，曾造成十三個原住民族群及族人大規模傷亡之重大歷史事件，實有必要設置相關紀念日以資彰顯及紀念其歷史意義；同時，為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並促進其傳承，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應放假三日，爰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條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但現行國家紀念日及節假日之訂定，多屬非原住民族之節令及假日，為符合憲法民族平等及多元文化之旨，應增列原住民族相關之紀念日及節日。\n二、查民國83年8月1日總統公布憲法增修條文時，始正名山胞為原住民族，並將其應有之憲法地位予以明文保障，原住民族相關權益開始受到重視，對於原住民族發展實有重要影響，故應設紀念日以彰顯其歷史意義。\n三、又清朝及日據時期，統治政權以武力征伐侵犯原住民族固有領域，造成原住民族群及族人重大傷亡，計有「牧丹社事件」等十三個重大歷史事件，實有必要為此增設「民族平等紀念日」，以供後世紀念。\n四、為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並促進其傳承，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應放假三日，各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依各該族群習俗公告之。","對照表":[{"law_id":"01212","law_name":"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條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條　政府應保存與維護原住民族文化，並輔導文化產業及培育專業人才。","law_content_id":"01212:01212:2005-01-21-制定:10","說明":"一、增列第二項。\n\n二、為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並促進其傳承，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應放假三日，各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依各該族群習俗公告之。","修正":"第十條　政府應保存與維護原住民族文化，並輔導文化產業及培育專業人才。\n\n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三日，各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依各該族群習俗公告之。"},{"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查《憲法增修條文》於民國83年8月1日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並將其應有之憲法地位予以明文保障，讓原住民族相關權益更受到重視，對於原住民族發展實有重要影響，爰明定8月1日為原住民族紀念日，以彰顯其重要意義。\n\n三、次查清朝及日據時期，統治政權以武力征伐侵犯原住民族固有領域，造成原住民族群及族人重大傷亡，計有牡丹社事件等十三個重大歷史事件。為使後世透過紀念相關事件，尊重原住民族尊嚴，並喚起國人對和平之重視，爰明文要求政府應在徵詢原住民族日期後，公告民族平等紀念日。","修正":"第三十四條之一　為彰顯原住民族之歷史地位，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訂定下列紀念日：\n\n一、原住民族紀念日：八月一日。\n\n二、民族平等紀念日：由政府徵詢原住民族明定日期。"}]}],"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234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