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353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6/LCEWA01_100706_0006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6/LCEWA01_100706_0006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3-04-07","2023-04-11"],"會議代碼":"院會-10-7-6"},{"會期":"10-07-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4-07","2023-04-11"],"會議代碼":"院會-10-7-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5-15"],"會議代碼":"公聽會-202305108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4:25:16+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賴香伶","張其祿","邱臣遠","吳欣盈","陳琬惠"],"first_time":"2023-04-07","last_time":"2023-05-15","會期":7,"屆期":10,"meet_id":"院會-10-7-6","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3067號","laws":["04536"],"提案編號":"20委10033067","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近年時有弱勢家庭不堪負荷長期照護而殺害受照護者的案件，惟即使行為人已自首且情堪憫恕，依現行法減輕其刑後仍必須入監服刑，而無受緩刑宣告機會。為平衡刑罰嚴厲性及兼顧法理情，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到20%），近年不時有弱勢家庭因不堪長期照護負荷而殺害受照護者案件，惟但因現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殺人罪的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依此論處，即使行為人符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自首規定得減輕其刑，再因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依同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其刑，經過兩次減刑後，其最低刑度仍為二年六月以上，並不符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緩刑要件的規定，必須入監服刑，而有情輕法重之議。\n二、為使法院於值得憫恕之個案，得以平衡刑罰嚴厲性及兼顧法理情，參採德國刑法第二百十三條之情節輕微殺人罪之立法概念，新增「其他因不得已之事由」類型，爰擬具「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七十三條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n\n前項之未遂犯罰之。","law_content_id":"04536:04536:1934-10-31-制定:309","說明":"一、修正第一項。\n\n二、鑒於台灣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到20%），近年不時有弱勢家庭因不堪長期照護負荷而殺害受照護者案件，惟但因現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殺人罪的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依此論處，即使行為人符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自首規定得減輕其刑，再因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依同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其刑，經過兩次減刑後，其最低刑度仍為二年六月以上，不符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緩刑要件的規定，必須入監服刑，而有情輕法重之議。\n\n三、為使法院於值得憫恕之個案，得以平衡刑罰嚴厲性及兼顧法理情，爰參採德國刑法第二百十三條之情節輕微殺人罪之立法概念，新增「其他因不得已之事由而殺人」類型。","修正":"第二百七十三條　當場激於義憤或其他因不得已之事由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n\n前項之未遂犯罰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353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