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4342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20702168/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11/LCEWA01_100711_006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11/LCEWA01_100711_006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3-04-21","2023-04-25"],"會議代碼":"院會-10-7-8"},{"會期":"10-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3-04-21","2023-04-25"],"會議代碼":"院會-10-7-8"},{"會期":"10-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3-05-12","2023-05-16"],"會議代碼":"院會-10-7-11"},{"會期":"10-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3-05-12","2023-05-16"],"會議代碼":"院會-10-7-1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0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0873"},{"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08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1"],"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19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案。","billNo":"203103147040000"}],"議案名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議案狀態":"三讀","mtime":"2024-01-18T14:07:4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3-04-21","last_time":"2023-05-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7-8","會期":7,"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3872號","laws":["07244"],"提案編號":"20委10033872","提案人":["楊瓊瓔"],"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有鑒於行政院組織調整，行政院組織法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修正公布，並定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因而修正經濟部組織法，以利於完備組織建置、業務掌管權限及重要職務設置。為使行政院下設經濟部能更加完善，以及經濟部與其次級機關明確業務職掌，爰擬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林文瑞","林德福","羅明才","李貴敏","陳以信","鄭麗文","游毓蘭","廖國棟Sufin‧Siluko","江啟臣","呂玉玲","李德維","孔文吉","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廖婉汝"],"對照表":[{"law_id":"07244","law_name":"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智慧財產局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經濟部為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特設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說明":"本局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n\n一、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營業秘密與其他智慧財產權法規、制度之研究、研擬及執行。\n\n二、專利案件之審查、再審查、舉發審查、專利權管理與專利師之管理、監督及懲戒。\n\n三、商標、證明標章、團體標章與團體商標申請註冊、異議、評定、廢止案件之審查及商標權之管理。\n\n四、製版權與著作財產權質權登記、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與音樂著作強制授權之許可、著作權爭議之調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設立許可、輔導及監督。\n\n五、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之登記及管理。\n\n六、智慧財產權相關資料之蒐集、公報發行、諮詢服務、資訊推廣、國際合作、資訊交流及聯繫、協調執行智慧財產權之相關保護。\n\n七、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事項。"},{"說明":"本局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本局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說明":"本局依業務需要得聘用人員。另鑒於專利、商標審查工作具有高度專業性及複雜性，明定如聘用人員擔任專利、商標審查工作者，其應具備資格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增訂":"第五條　本局為因應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專業人員擔任專利、商標審查工作，其應具備資格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說明":"鑒於專利進案量大且類別多樣化，而審查人員專長實無法涵蓋所有技術領域，且特定技術領域覓才不易，基於兼任專利審查委員對於專利案件之審查具有專業補強性及運用彈性化之特點，本局確有需要聘請有關學者、專家兼任專利審查委員以借重學識經驗專長，承審專利審查案件，爰為本條規定。","增訂":"第六條　本局為應專利審查需要，得聘請有關學者、專家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說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於本條再予重申。","增訂":"第七條　本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八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4342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