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4567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20702164/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11/LCEWA01_100711_0060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11/LCEWA01_100711_0060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3-04-21","2023-04-25"],"會議代碼":"院會-10-7-8"},{"會期":"10-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3-04-21","2023-04-25"],"會議代碼":"院會-10-7-8"},{"會期":"10-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3-05-12","2023-05-16"],"會議代碼":"院會-10-7-11"},{"會期":"10-07-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3-05-12","2023-05-16"],"會議代碼":"院會-10-7-1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0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0873"},{"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08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5-11"],"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5119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及能源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案。","billNo":"2031031470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43450000"}],"議案名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議案狀態":"三讀","mtime":"2024-01-18T14:07:29+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3-04-21","last_time":"2023-05-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7-8","會期":7,"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4097號","laws":["07242"],"提案編號":"20委10034097","提案人":["賴品妤"],"案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有鑑於中小企業為台灣經濟結構中重要之元素，又以，隨著時代變遷，新創企業為推進產業進步、創造經濟發展動力之關鍵，為培育相關人才，讓政府作為年輕創業者之後盾，以推動經濟新發展、各級產業升級與創新，創造產業新未來。爰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規定，擬具「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何志偉","許智傑","陳秀寳","吳思瑤","郭國文","黃秀芳","蘇巧慧","張宏陸","王美惠","吳秉叡","范雲","鍾佳濱","李昆澤","沈發惠","林宜瑾"],"說明":"一、本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草案第一條）\n二、本署之權限職掌。（草案第二條）\n三、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草案第三條）\n四、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草案第四條）\n五、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草案第五條）","對照表":[{"law_id":"07242","law_name":"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經濟部為辦理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輔導業務及人才育成，特設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以下簡稱本署）。"},{"說明":"本署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一、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政策、法規與輔導措施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二、中小及新創企業財務發展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三、新創企業、知能發展、育成產業與社會創新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四、中小及新創企業服務創新與城鄉特色產業發展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五、中小及新創企業數位轉型、技術創新與循環經濟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六、中小及新創企業行銷通路拓展與商機促進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七、中小及新創企業國際合作交流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八、中小企業地方服務網絡與工商團體業務之研擬、規劃及執行。\n\n九、中小及新創企業人才育成、產業網絡之建構及推動。\n\n十、其他有關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輔導事項。"},{"說明":"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增訂":"第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或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說明":"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四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說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造成其餘人員授權不足、法源基礎正當性問題，爰於本條明定。","增訂":"第五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六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456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