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478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9/LCEWA01_100709_0004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9/LCEWA01_100709_0004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2032/112210203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2032/1122102032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2032/112210203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102032/112210203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7-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3-04-28","2023-05-02"],"會議代碼":"院會-10-7-9"},{"會期":"10-07-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4-28","2023-05-02"],"會議代碼":"院會-10-7-9"},{"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0-18"],"會議代碼":"委員會-10-8-20-6"},{"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1-16"],"會議代碼":"委員會-10-8-20-14"},{"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11-16"],"會議代碼":"委員會-10-8-20-1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12-01"],"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113040"},{"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12-07"],"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12047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12-1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12156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蔡易餘等20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委員江永昌等17人、委員林昶佐等16人、委員王美惠等25人、委員吳秉叡等22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8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李貴敏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委員鄭麗文等16人、委員吳怡玎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賴士葆等22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高嘉瑜等2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7人、委員溫玉霞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23322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218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7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173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2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30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5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35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2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54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1人「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26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03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8人「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203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08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22070205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29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250702027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0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22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220702045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16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6人「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1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163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14070202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6人「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378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014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房屋稅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418070203200"}],"議案名稱":"「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吳怡玎"],"連署人":["賴士葆","王鴻薇","林文瑞","翁重鈞","游毓蘭","吳斯懷","李德維","曾銘宗","鄭正鈐","李貴敏","林思銘","陳玉珍","鄭天財Sra Kacaw","鄭麗文","謝衣鳯"],"mtime":"2024-01-18T14:12:38+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3-04-28","last_time":"2023-11-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7-9","會期":7,"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4310號","laws":["01524"],"提案編號":"20委10034310","案由":"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6人，鑑於我國炒房、囤房亂象頻傳，造成房價不斷飆漲，一般受薪階層難以負擔，歸究其原因乃我國長期以來房屋持有成本過低，無法有效遏止炒作房地產之行為。為健全房市發展，並讓持有多房者負擔合理之稅賦，落實居住正義，爰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稅率之差距，持有複數房屋以上之持有人應負擔相應之累進稅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民國109年底內政部建物登記資料統計顯示，全國單獨擁有住宅所有權者（包含法人及自然人）共567.03萬人，其中擁有1～3屋者557.60萬人（占98.34%），擁有4房以上9.44萬人（占1.66%），然這9.44萬人中所持有之房屋總量78.22萬宅，占全國794.91萬住宅的10.66%；另根據財政部公布109年全國房屋稅籍家戶歸戶統計，個人全台共計有681萬房間，持有3戶以下房屋者計633萬約占92,9%；持有4戶以上房屋者，計48萬間，約占7.1%。綜合比對內政部及財政部二者資料，得知因部分人士大量持有房屋，所導致囤房情況嚴重，壟斷房市、房價不斷攀高的現況亟需修法遏止。\n二、為此，就單一持有住宅供自住或為公益出租人者，降低其房屋稅率至其房屋現值之0.5%至1%；持有2戶至3戶者，稅率為2%至5%；持有4戶至5戶者，稅率為6.5%至8.5%；持有6戶以上者，稅率為10%。","對照表":[{"law_id":"01524","law_name":"房屋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n\n一、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n\n二、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點五。\n\n三、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n\n前項第一款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認定標準，由財政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524:01524:2014-05-20-修正:5","說明":"一、鑒於非自用住宅持有稅率過低，造成炒房亂象，為維護居住正義、合理分配社會資源，爰修正第一項第一款，將二戶以上住宅稅率提高，以宅數作為差別稅率計算標準，以期降低持有多房者之囤房行為持續惡化，有效達成「抑制炒作不動產」、「促使資源有效利用」與「真正實現居住正義」之立法目的。\n\n二、為鼓勵持有住家用房屋持有者將房屋釋出至租屋市場利用，爰將所有權人持有房屋作為公益出租使用目的之稅率與單一供自住者適用相同稅率作為誘因，以期更多閒置之房屋加入並活化租屋市場。","修正":"第五條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n\n一、住家用房屋：\n\n(一)單一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零點六，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一點二。\n(二)第二戶至第三戶，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n(三)第四戶至第五戶，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六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八點五。\n(四)第六戶以上，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十。\n二、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點五。\n\n三、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n\n所有權人持有房屋作為公益出租使用者，得不計入前項戶數計算。\n第二項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認定標準，由財政部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478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