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625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13/LCEWA01_100713_0001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13/LCEWA01_100713_0001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3-05-26","2023-05-29","2023-05-30","2023-05-31"],"會議代碼":"院會-10-7-13"},{"會期":"10-07-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5-26","2023-05-29","2023-05-30","2023-05-31"],"會議代碼":"院會-10-7-1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高嘉瑜等31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高嘉瑜"],"連署人":["趙天麟","林俊憲","蔡易餘","蘇巧慧","江永昌","鍾佳濱","何欣純","林淑芬","林岱樺","何志偉","莊瑞雄","范雲","蘇治芬","吳玉琴","賴瑞隆","黃秀芳","黃世杰","賴品妤","陳靜敏","林宜瑾","陳培瑜","邱泰源","陳明文","劉世芳","許智傑","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湯蕙禎","劉建國","王美惠","郭國文"],"mtime":"2024-01-18T13:52:3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3-05-26","last_time":"2023-05-31","議案類別":"法律案","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5776號","會期":7,"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7-13","laws":["05125"],"提案編號":"20委10035776","案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31人，鑑於近年幼托機構兒虐問題頻發，為保護嬰兒安全與發生兒虐案件時得查知相關事實並確保證據之保存，以利責任歸屬，保障當事人家長及托嬰中心雙方權益，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按現行兒少法七十七條之一雖有規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攝影系統，惟攝錄設備及影音資料並未明定應由政府機關管理利用，仍是交托嬰中心管理，除可能侵害托育人員之隱私權外，相關影音資料亦有被刪除或剪接之問題，也不能排除托嬰中心恣意拒絕查閱相關資料申請之可能。\n二、目前部分地方政府推動之「公托監管雲」系統，將影音資料同步上傳至雲端備份異地保存，雖可避免上述情形，但受限於經費，尚難普及於私托。\n三、為達兒虐案件事證保存之立法目的，故修法明定監視器攝取之影音資料應直接傳送至主管機關指定之雲端伺服器，例如經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公正第三方機構，不經由托嬰中心處理，影音資料之管理與保存亦可委由該機構辦理。","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七條之一　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n\n前項監視錄影設備之設置、管理與攝錄影音資料之處理、利用、查閱、保存方式與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9-03-29-修正:93","說明":"一、現行攝錄設備及影音資料，僅交托嬰中心管理，除可能侵害托育人員之隱私權外，相關影音資料亦有被刪除或剪接之問題，也不能排除托嬰中心恣意拒絕查閱相關資料申請之可能。\n\n二、部分地方政府推動之「公托監管雲」系統，雖將影音資料同步上傳至雲端備份異地保存，但受限於經費，尚難普及於私托。\n\n三、為達兒虐案件事證保存之立法目的，故於條文明定監視器攝取之影音資料應直接傳送至主管機關指定之雲端伺服器，例如經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公正第三方機構，不經由托嬰中心處理，影音資料之管理與保存亦可委由該機構辦理。","修正":"第七十七條之一　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將攝錄影音資料上傳至主管機關指定之雲端伺服器系統。\n前項監視錄影設備及雲端伺服器系統之設置、管理與攝錄影音資料之處理、利用、查閱、保存方式與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625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