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640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13/LCEWA01_100713_0005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13/LCEWA01_100713_0005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7-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3-05-26","2023-05-29","2023-05-30","2023-05-31"],"會議代碼":"院會-10-7-13"},{"會期":"10-07-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5-26","2023-05-29","2023-05-30","2023-05-31"],"會議代碼":"院會-10-7-1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趙正宇"],"連署人":["黃國書","林俊憲","陳培瑜","林宜瑾","鍾佳濱","何欣純","林思銘","陳素月","莊瑞雄","湯蕙禎","鄭天財Sra Kacaw","郭國文","羅美玲","黃世杰","張廖萬堅","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椒華","王美惠"],"mtime":"2024-01-18T13:54:2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3-05-26","last_time":"2023-05-31","議案類別":"法律案","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5926號","會期":7,"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7-13","laws":["02308"],"提案編號":"20委10035926","案由":"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9人，鑑於現行政府採購法處理招標爭議時，招標機關得以第八十四條但書為由，自行判定繼續採購程序，形同球員兼裁判。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使招標機關如欲繼續進行爭議中之招標程序，需經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執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政府採購法處理招標爭議，廠商需先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如對其結果不服，得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四條，招標機關得自行評估，若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得無須暫停採購程序。\n二、惟此條規定交由招標機關自行判斷，形同球員兼裁判，即使廠商主張有理，招標機關往往也會以但書規定繼續採購程序，忽略廠商權益。\n三、爰提案修正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四條，若招標機關認為應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欲繼續採購程序，需經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執行。","對照表":[{"law_id":"02308","law_name":"政府採購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十四條　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者，招標機關評估其事由，認其異議或申訴有理由者，應自行撤銷、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但為應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或其事由無影響採購之虞者，不在此限。\n\n依廠商之申訴，而為前項之處理者，招標機關應將其結果即時通知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law_content_id":"02308:02308:1998-05-01-制定:90","說明":"一、現行政府採購法處理招標爭議，廠商需先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如對其結果不服，得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四條，招標機關得自行評估，若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得無須暫停採購程序。\n\n二、惟此條規定交由招標機關自行判斷，形同球員兼裁判，即使廠商主張有理，招標機關往往也會以但書規定繼續採購程序，忽略廠商權益。\n\n三、爰提案修正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四條，若招標機關認為應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欲繼續採購程序，需經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執行。","修正":"第八十四條　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者，招標機關評估其事由，認其異議或申訴有理由者，應自行撤銷、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但為應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或其事由無影響採購之虞者，經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同意後，不在此限。\n\n依廠商之申訴，而為前項之處理者，招標機關應將其結果即時通知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640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