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1817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3/pdf/10/07/02/01/LCEWA01_10070201_0006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3/word/10/07/02/01/LCEWA01_10070201_0006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991/1124501991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991/1124501991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991/1124501991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991/1124501991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7-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3-07-17","2023-07-18","2023-07-19"]},{"會期":"10-07-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7-17","2023-07-18","2023-07-1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7-20"],"會議代碼":"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7-21"],"會議代碼":"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7-24"],"會議代碼":"臨時會委員會-10-7-2-26-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7-25"]},{"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7-26"],"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7257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23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競程等20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22人、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分別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21人、委員吳思瑤等22人、委員陳秀寳等26人、委員許智傑等25人、委員賴品妤等16人、委員吳玉琴等20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蔡培慧等21人、委員范雲等25人、委員鍾佳濱等19人、委員陳培瑜等24人、委員陳靜敏等19人、委員劉世芳等17人、委員蘇治芬等16人、委員陳亭妃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劉建國等20人分別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林靜儀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9人及委員吳琪銘等18人分別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18305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1818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4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5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02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03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04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23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01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1人「性騷擾防治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160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234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3人「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625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0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78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782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2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782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79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9人「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797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09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2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4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6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4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5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4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0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5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1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6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25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6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9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4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9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7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8700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9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9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1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201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2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靜儀等16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20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21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8人「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82140000"}],"議案名稱":"「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3:51:32+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劉世芳"],"連署人":["蔡適應","羅致政","江永昌","郭國文","莊瑞雄","吳玉琴","鍾佳濱","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邱志偉","吳思瑤","陳素月","賴品妤","陳靜敏","陳培瑜","林俊憲","林靜儀"],"first_time":"2023-07-17","last_time":"2023-07-25","會期":7,"屆期":10,"meet_id":"臨時會院會-10-7-2-1","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7698號","laws":["01275"],"提案編號":"20委10037698","案由":"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7人，有鑑於國內多起性騷擾事件多發生於工作與校園場域內，而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相關案件須由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處理案件之申訴與調查，易導致對案件隱匿不報、未予處理甚至逼迫被害人等情事，為增設「公設申訴管道」與「專案調查小組」，爰擬具「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保被害人之申訴得獲公正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修正第一條第二項，使第十三條之一新增之公設申訴管道與專案調查小組，不因《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申訴機制而無法適用。\n二、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增設「公設申訴管道」與「專案調查小組」，確保被害人之申訴不因內部隱匿而無法獲得公正處理。\n三、增訂第二十二條第二項，針對機關內惡意隱匿行為加重科處罰鍰。","對照表":[{"law_id":"01275","law_name":"性騷擾防治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條　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n\n有關性騷擾之定義及性騷擾事件之處理及防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但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law_content_id":"01275:01275:2009-01-12-修正:2","說明":"一、本條修正第二項。\n\n二、第二項排除《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適用，納入第十三條之一新增之公設申訴管道與專案調查小組。","修正":"第一條　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n\n有關性騷擾之定義及性騷擾事件之處理及防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但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一、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現行第十三條規定之申訴機制，在加害人明確且有所屬單位情況下，移送加害人所屬單位調查，容易產生單位內包庇、隱匿之情事。\n\n三、本條第一項規定確立由地方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建立公設申訴管道，不設提出申訴之期限係因被害人可能寄希望於機關內部之申訴處理，然機關內部之處理何時完成猶未可知；訂得依被害人請求委任公正第三方之專家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係由於個案間所需之專業性質各有差異，故為「專案」；由公正第三方介入調查，確保調查結果之公正。\n\n四、第二項專案調查組成由地方主管定之，因不同個案涉及不同專業，授權地方主管機關有彈性委任、指派或聘任相關專家，針對不同案件組成不同專案小組。\n\n五、第三項規定被害人申請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之權利，不因依其他法規申請調查而消滅，係因《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八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所揭示之申訴機制，皆屬機關內調查，無法排除隱匿之可能。\n\n六、第四、五項規定專案調查小組之調查期限、調查結果之送達與當事人再申訴程序，比照現行第十三條第三至六項，惟調查期限以小組之組成始為計算。","修正":"第十三條之一　性騷擾事件被害人得於事件發生後逕向直轄市、縣（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申訴。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得依被害人請求，委任公正第三方之專家組成專案調查小組。\n\n前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任組成之專案調查小組，其組成方式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惟成員之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n\n被害人申請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之權利，不因依其他法規申請調查而消滅。\n\n專案調查小組應於組成起七日內開始調查，並應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當事人。\n\n專案調查小組調查結果之送達、再申訴規定，依前條第四至六項規定辦理。"},{"現行":"第十四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性騷擾再申訴案件後，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任委員應於七日內指派委員三人至五人組成調查小組，並推選一人為小組召集人，進行調查。並依前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1275:01275:2005-01-14-制定:17","說明":"一、本條修正。\n\n二、原條文為「前條」，因新增第十三條之一，故修正為「第十三條」。","修正":"第十四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性騷擾再申訴案件後，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任委員應於七日內指派委員三人至五人組成調查小組，並推選一人為小組召集人，進行調查。並依第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辦理。"},{"現行":"第二十二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law_content_id":"01275:01275:2005-01-14-制定:27","說明":"一、本條新增第二項。\n\n二、為遏止機關內惡意隱匿導致案件無法進入程序，增訂惡意隱匿之罰則。","修正":"第二十二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n\n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卻惡意隱匿，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817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