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184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03/LCEWA01_100803_0001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03/LCEWA01_100803_0001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日期":["2023-10-13","2023-10-17"],"會議代碼":"院會-10-8-3"},{"會期":"10-08-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0-13","2023-10-17"],"會議代碼":"院會-10-8-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time":"2024-01-18T13:40:54+08:00","提案人":["林宜瑾"],"連署人":["吳秉叡","莊競程","蘇巧慧","邱議瑩","吳思瑤","何志偉","張宏陸","沈發惠","李昆澤","賴品妤","陳秀寳","林靜儀","黃世杰","張廖萬堅","陳素月","鍾佳濱","鄭運鵬","陳靜敏","羅美玲","吳玉琴","陳培瑜"],"first_time":"2023-10-13","last_time":"2023-10-17","會期":8,"屆期":10,"meet_id":"院會-10-8-3","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1365號","laws":["01201"],"提案編號":"20委10041365","案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鑒於中國持續透過武力威脅臺灣，並藉由各種管道向臺灣滲透、培養在地協力者，相關防範不可鬆懈。政黨為弘揚理念與掌握政治權力而組成，於前述情況下尤其不可不慎。是故，應進一步強化對政黨赴以武力威脅或意圖併吞我國之國家交流之相關規範，爰擬具「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之修正，以及司法院釋字第八一二號解釋，做出本條文字之刪修。（修正條文第七條）\n二、配合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修正生效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n三、明定政黨赴以武力威脅或意圖併吞我國之國家交流，應遵循之規範。（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之一）\n四、新增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政黨之罰則。（修正條文第三十八條）","對照表":[{"law_id":"01201","law_name":"政黨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條　設立政黨，應由申請人於政黨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申請書、章程、一百人以上黨員簽名或蓋章之名冊、負責人名冊、成立大會及負責人選任會議紀錄，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案，經完成備案者，主管機關應發給圖記及證書。\n\n前項成立大會之召開，應有五十人以上之黨員參加；並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n\n政黨負責人，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二十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為限：\n\n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n\n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n\n三、曾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其未遂犯、第八十六條第一項、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八十八條第一項之意圖漁利，包攬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事務者及其未遂犯、第八十九條第一項、第六項、第七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其未遂犯、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三條之意圖漁利，包攬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事務者及其未遂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四條之罪，經判刑確定。\n\n四、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n\n五、犯前四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者，不在此限。\n\n六、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n\n七、受宣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n八、受其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n\n九、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n\n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n\n政黨申請備案時，其負責人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備案；備案後發生者，政黨應於十五日內函報主管機關，並於三個月內重行選任負責人，未函報者，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重行選任負責人。","law_content_id":"01201:01201:2017-11-10-制定:9","說明":"一、我國《民法》已下修成年年齡為十八歲，為配合之，為配合之，爰修正政黨負責人資格。\n\n二、一百十年十二月十日司法院釋字第八一二號解釋指出，《刑法》、《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強制工作之相關規定，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爰刪除現行第七款文字。","修正":"第七條　設立政黨，應由申請人於政黨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申請書、章程、一百人以上黨員簽名或蓋章之名冊、負責人名冊、成立大會及負責人選任會議紀錄，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案，經完成備案者，主管機關應發給圖記及證書。\n\n前項成立大會之召開，應有五十人以上之黨員參加；並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n\n政黨負責人，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成年人，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為限：\n\n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n\n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n\n三、曾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其未遂犯、第八十六條第一項、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八十八條第一項之意圖漁利，包攬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事務者及其未遂犯、第八十九條第一項、第六項、第七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其未遂犯、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三條之意圖漁利，包攬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事務者及其未遂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四條之罪，經判刑確定。\n\n四、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n\n五、犯前四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者，不在此限。\n\n六、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n\n七、受其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n\n八、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n\n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n\n政黨申請備案時，其負責人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備案；備案後發生者，政黨應於十五日內函報主管機關，並於三個月內重行選任負責人，未函報者，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重行選任負責人。"},{"現行":"第二十六條　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law_content_id":"01201:01201:2017-11-10-制定:31","說明":"配合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修正生效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酌作文字修正。","修正":"第二十六條　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憲法法庭審理之。"},{"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政黨為因政治目的而存在之團體，以掌握政治權力、改造社會為工作目標之一。\n\n三、臺灣身為民主國家，自不應當限縮各類政治意識型態發展空間。然，以武力威脅或意圖併吞我國之國家，如藉民主特性行滲透之實，最終將侵害我國根基。\n\n四、綜上，政黨赴以武力威脅或意圖併吞我國之國家交流，行程、內容應公開透明受公眾檢視。","修正":"第二十六條之一　政黨赴以武力威脅或意圖併吞我國之國家交流，應遵循如下規範：\n\n一、行前須向主管機關呈報計畫。\n\n二、透過網路、報紙或其他可供公眾檢視之管道公告行程。\n\n三、透過網路、報紙或其他可供公眾檢視之管道公告與該國人士交流之內容。"},{"現行":"第三十八條　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law_content_id":"01201:01201:2017-11-10-制定:44","說明":"新增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政黨之罰則。","修正":"第三十八條　違反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184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