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231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04/LCEWA01_100804_0003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04/LCEWA01_100804_0003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3-10-20","2023-10-24"],"會議代碼":"院會-10-8-4"},{"會期":"10-08-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0-20","2023-10-24"],"會議代碼":"院會-10-8-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time":"2024-01-18T13:39:12+08:00","提案人":["吳玉琴","黃世杰","許智傑"],"連署人":["蘇巧慧","黃秀芳","賴惠員","江永昌","邱泰源","王美惠","陳歐珀","陳秀寳","洪申翰","陳培瑜","張宏陸","沈發惠","賴品妤","陳靜敏","鍾佳濱"],"first_time":"2023-10-20","last_time":"2023-10-24","會期":8,"屆期":10,"meet_id":"院會-10-8-4","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1832號","laws":["07101"],"提案編號":"20委10041832","案由":"本院委員吳玉琴、黃世杰、許智傑等18人，鑒於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於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為配合修正公布後之法律，爰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7101","law_name":"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予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n\n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n\n二、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n\n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n\n四、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n\n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七、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八、知悉服務之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性侵害事件，未依第十五條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或教保服務機構內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n\n九、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或教保服務機構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n\n十、體罰、霸凌學生或幼兒，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十一、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及少年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十二、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形。","law_content_id":"07101:07101:2022-05-31-全文修正:14","說明":"配合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性騷擾防治法，修正第六款引據之條次，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第十二條　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予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n\n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n\n二、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n\n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n\n四、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n\n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七、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八、知悉服務之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性侵害事件，未依第十五條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或教保服務機構內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n\n九、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或教保服務機構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n\n十、體罰、霸凌學生或幼兒，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十一、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及少年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必要。\n\n十二、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形。"},{"現行":"第十三條　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予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應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n\n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二、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三、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四、體罰、霸凌學生或幼兒，造成其身心侵害，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五、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及少年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law_content_id":"07101:07101:2022-05-31-全文修正:15","說明":"配合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性騷擾防治法，修正第二款引據之條次，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第十三條　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予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應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n\n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二、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三、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四、體罰、霸凌學生或幼兒，造成其身心侵害，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n\n五、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及少年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之必要。"},{"現行":"第十六條　教保服務人員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教保服務機構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n\n教保服務機構聘任、任用或進用教保服務人員前，應查詢其有無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已聘任、任用或進用者，應定期查詢。\n\n主管機關為協助辦理前項之查詢，得使用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受處罰者之資料庫。\n\n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情形之認定、前條及前三項情形之通報、資訊之蒐集、任職前及任職期間之查詢、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7101:07101:2022-05-31-全文修正:18","說明":"配合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性騷擾防治法，修正第三項引據之條次。","修正":"第十六條　教保服務人員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教保服務機構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n\n教保服務機構聘任、任用或進用教保服務人員前，應查詢其有無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已聘任、任用或進用者，應定期查詢。\n\n主管機關為協助辦理前項之查詢，得使用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七條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受處罰者之資料庫。\n\n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情形之認定、前條及前三項情形之通報、資訊之蒐集、任職前及任職期間之查詢、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現行":"第二十二條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之權益事項，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辦理。\n\n私立幼兒園教師之待遇、進修、研究、退休、撫卹、保險、教師組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準用教師法相關規定者，仍依其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7101:07101:2022-05-31-全文修正:25","說明":"配合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將第一項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第二十二條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之權益事項，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辦理。\n\n私立幼兒園教師之待遇、進修、研究、退休、撫卹、保險、教師組織，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準用教師法相關規定者，仍依其規定辦理。"},{"現行":"第三十一條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之請假，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工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7101:07101:2022-05-31-全文修正:35","說明":"配合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將第二項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第三十一條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之請假，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勞工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現行":"第三十八條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之申訴或爭議處理，依下列規定辦理：\n\n一、園長：\n\n(一)以現職教師身分任園長者，準用教師法之規定。\n\n(二)以現職契約進用教保員身分任園長者，依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n\n二、教師：準用教師法之規定。\n\n三、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依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n\n四、前三款以外人員：依所進用各該法令之規定。","law_content_id":"07101:07101:2022-05-31-全文修正:43","說明":"配合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將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款之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第三十八條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之申訴或爭議處理，依下列規定辦理：\n\n一、園長：\n\n(一)以現職教師身分任園長者，準用教師法之規定。\n\n(二)以現職契約進用教保員身分任園長者，依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n\n二、教師：準用教師法之規定。\n\n三、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依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n\n四、前三款以外人員：依所進用各該法令之規定。"},{"現行":"第三十九條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之申訴或爭議處理，依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但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準用教師法相關規定之幼稚園教師，仍依其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7101:07101:2022-05-31-全文修正:44","說明":"配合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將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第三十九條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之申訴或爭議處理，依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但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準用教師法相關規定之幼稚園教師，仍依其規定辦理。"}]}],"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231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