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309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07/LCEWA01_100807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07/LCEWA01_100807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3-11-10","2023-11-14"],"會議代碼":"院會-10-8-7"},{"會期":"10-08-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1-10","2023-11-14"],"會議代碼":"院會-10-8-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許智傑","邱志偉"],"連署人":["林楚茵","陳素月","吳琪銘","蔡易餘","鍾佳濱","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黃秀芳","王美惠","吳玉琴","何欣純","陳培瑜","陳靜敏","林俊憲","林靜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0,"會期":8,"first_time":"2023-11-10","last_time":"2023-11-14","meet_id":"院會-10-8-7","mtime":"2024-01-18T13:32:52+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2603號","laws":["01177"],"提案編號":"20委10042603","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邱志偉等16人，鑒於經選舉當選之公職人員，帶職參選不僅不符合社會期待，更有無法全心投入原職位工作之虞。若當選人於原職位服務任期超過二分之一，有志向從事廣大公共服務工作者不在此限；為落實公職人員對選舉區之政治承諾，以及避免浪費公帑，爰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77","law_nam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七條　下列人員不得登記為候選人：\n\n一、現役軍人。\n\n二、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n\n三、軍事學校學生。\n\n四、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及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n\n五、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n\n前項第一款之現役軍人，屬於後備軍人或補充兵應召者，在應召未入營前，或係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均不受限制。第二款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屬於服役期滿後受召集服勤者，亦同。\n\n當選人就職後辭職或因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情事之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law_content_id":"01177:01177:2016-11-18-修正:33","說明":"一、增列第一項第五款，第五款、第六款次序更變。\n\n二、參酌美國各州法規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例Clements v. Fashing, 457 U.S.957（1982），包括亞利桑那州、佛羅里達州、德克薩斯州等對於任期重疊相關限制。\n\n三、參酌德克薩斯州憲法第十六條第六十五（b）節規定：在擔任某些法律規範職務尚未屆滿任期超過一年三十天時，成為候選人資格構成自動辭職時任職務。爰修正若任期未滿二分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修正":"第二十七條　下列人員不得登記為候選人：\n\n一、現役軍人。\n\n二、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n\n三、軍事學校學生。\n\n四、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及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n\n五、經選舉當選之公職人員任期未滿二分之一。\n\n六、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n\n前項第一款之現役軍人，屬於後備軍人或補充兵應召者，在應召未入營前，或係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均不受限制。第二款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屬於服役期滿後受召集服勤者，亦同。\n\n當選人就職後辭職或因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情事之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309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