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342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10/LCEWA01_100810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10/LCEWA01_100810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日期":["2023-12-01","2023-12-05"],"會議代碼":"院會-10-8-10"},{"會期":"10-08-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2-01","2023-12-05"],"會議代碼":"院會-10-8-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吳思瑤"],"連署人":["黃國書","范雲","陳秀寳","張廖萬堅","林宜瑾","洪申翰","邱泰源","何欣純","陳培瑜","黃秀芳","吳玉琴","蘇巧慧","陳靜敏","陳歐珀","陳素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0,"會期":8,"first_time":"2023-12-01","last_time":"2023-12-05","meet_id":"院會-10-8-10","laws":["07286"],"mtime":"2024-01-18T13:26:50+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2928號","提案編號":"20委10042928","案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鑒於國家語言發展法業於一百零八年一月九日公布，該法規定政府應優先推動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其中包括建置普查機制、國家語言資料庫及定期調查等業務，考量上開業務具高度專業性設立專責單位有其必要，為落實各國家語言保存及永續發展，以積極改善語言消逝及斷層危機，爰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7286","law_name":"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rows":[{"說明":"章名。","增訂":"第一章　總　則"},{"說明":"本條例之立法目的。","增訂":"第一條　為辦理國家語言之保存、研究、推廣及交流，促進語言文化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特設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說明":"本中心之組織型態及監督機關。","增訂":"第二條　本中心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文化部。"},{"說明":"一、本中心之業務範圍。\n\n二、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七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七款，教育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書寫系統及各國家語言之科技應用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惟鑑於本中心具專業之研究能量，且兼為資源之整合平台，應提供相關研發成果供相關政府單位訂定標準或辦理後續規劃推動事宜，爰明定第一款至第四款。\n\n三、有鑒於語言專業及流失程度不一，本中心得辦理除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客家基本法明定之原住民族語言及客語以外之國家語言，例如臺灣手語等。另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應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另依客家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客家委員會應訂定客語認證辦法，上開機關得委託本中心辦理各該語言能力認證之試務或其他工作，爰於第五款明定本中心辦理或受託辦理國家語言能力認證。\n\n四、鑒於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言之復振與推廣已有專責機關推動，餘未於法令規定之國家語言推廣業務亦需專責單位協助執行，且為因應多元化社會環境，語言復振需跨語別及跨領域整合資源及分工推動，本中心應配合政府相關國家語言政策及推動策略，與其他專責機關合作，爰於第七款明定本中心協助執行國家語言推廣相關業務。\n\n五、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八條第一項及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文化部應定期提出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及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爰於第八款明定由本中心受託辦理。","增訂":"第三條　本中心之業務範圍如下：\n\n一、國家語言之普查、調查及出版。\n\n二、國家語言語料、史料之蒐集、整合、研究及典藏。\n\n三、國家語言拼音及書寫系統之研發。\n\n四、國家語言語料數位應用之研發。\n\n五、國家語言能力認證之辦理或受託辦理。\n\n六、國家語言通譯人才資源之整合及應用。\n\n七、國家語言推廣相關業務之協助執行。\n\n八、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研擬及國家語言資料庫整合建置之受託辦理。\n\n九、國內外語言研究發展之交流及合作。\n\n十、其他符合本中心設置目的之相關事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342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