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348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11/LCEWA01_100811_0002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11/LCEWA01_100811_0002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23-12-08","2023-12-12"],"會議代碼":"院會-10-8-11"},{"會期":"10-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2-08","2023-12-12"],"會議代碼":"院會-10-8-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郭國文"],"連署人":["羅致政","莊瑞雄","林宜瑾","林俊憲","張廖萬堅","洪申翰","吳思瑤","陳靜敏","江永昌","陳培瑜","蔡培慧","羅美玲","許智傑","陳素月","吳琪銘"],"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0,"會期":8,"first_time":"2023-12-08","last_time":"2023-12-12","meet_id":"院會-10-8-11","laws":["01448"],"mtime":"2024-01-18T13:24:3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2992號","提案編號":"20委10042992","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鑒於國家安全法於111年5月20日全文修正，原第五條之一變更為第七條，為配合國家安全法條次變更，故提案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中國家安全法條次規定，爰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國家安全法於111年5月20日全文修正公布後，原第五條之一條次變更為第七條，為配合國家安全法條次變更，故提案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中國家安全法條次規定。","對照表":[{"law_id":"01448","law_name":"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四條　軍官、士官在現役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不發退除給與：\n\n一、犯內亂、外患、刑法瀆職罪章、國家安全法第五條之一、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或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因案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確定。但犯刑法瀆職罪章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未滿七年確定者，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減少退除給與。\n\n二、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受撤職處分。但因過失或連帶處分而撤職者，不在此限。\n\n三、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免除職務處分。\n\n四、褫奪公權終身。\n\n五、喪失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n\n軍官、士官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退伍者，僅得支領退伍金。","law_content_id":"01448:01448:2018-06-20-全文修正:28","說明":"因國家安全法於111年5月20日修正公布後，原第五條之一條次變更為第七條，故配合修正本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國家安全法條次。","修正":"第二十四條　軍官、士官在現役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不發退除給與：\n\n一、犯內亂、外患、刑法瀆職罪章、國家安全法第七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或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因案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確定。但犯刑法瀆職罪章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未滿七年確定者，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減少退除給與。\n\n二、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受撤職處分。但因過失或連帶處分而撤職者，不在此限。\n\n三、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免除職務處分。\n\n四、褫奪公權終身。\n\n五、喪失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n\n軍官、士官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退伍者，僅得支領退伍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348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