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351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11/LCEWA01_100811_0004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11/LCEWA01_100811_0004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3-12-08","2023-12-12"],"會議代碼":"院會-10-8-11"},{"會期":"10-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2-08","2023-12-12"],"會議代碼":"院會-10-8-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邱臣遠","吳欣盈","陳琬惠","賴香伶","張其祿"],"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0,"會期":8,"first_time":"2023-12-08","last_time":"2023-12-12","meet_id":"院會-10-8-11","laws":["07152"],"mtime":"2024-01-18T13:25:25+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3023號","提案編號":"20委10043023","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近年來我國逐漸進入超高齡社會，為穩定我國勞動市場與勞動參與率，推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或退休後重返職場，已是我國重要勞動政策之一。為消除就業年齡歧視，需要有更完整的職業安全規劃，以及相關的健康照顧；並呼應民間社團呼籲發展長壽產業之訴求，爰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已逐漸走入超高齡社會，促進中高齡者或高齡者進入勞動市場已是我國重要勞動政策之一，為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業與相關的職業安全、健康，於本法第七條增訂第二項，明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相關工作事項。\n二、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二○二二年人口推估報告，臺灣將於二○二五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六十五歲以上超過百分之二十），如何因應已成為政府的必須面對的議題，政府不能只依賴長照政策應對超高齡社會。特參考壯世代教科文協會於一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於立法院提出「壯世代九大主張」訴求，增訂政府應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產業（長壽產業）之規定。","對照表":[{"law_id":"07152","law_name":"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三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n\n地方主管機關應依前項就業計畫，結合轄區產業特性，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law_content_id":"07152:07152:2019-11-15-制定:8","說明":"一、由於我國已逐漸走入超高齡社會的人口結構，促進中高齡者或高齡者進入或重新進入勞動市場已是必要的勞動政策之一。\n\n二、就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計畫內容，應包含本法各章就業促進事項，以及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規定應考慮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身體機能特性及相關的健康安全強化工作等項目等。\n\n三、為強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與職業安全、健康維護，爰明定計畫任務事項。","修正":"第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二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n\n前項計畫包含下列事項：\n一、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之促進。\n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業安全及健康之維護。\n地方主管機關應依前項就業計畫，結合轄區產業特性，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現行":"第三十六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配合國家產業發展需要，得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機會。","law_content_id":"07152:07152:2019-11-15-制定:43","說明":"一、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二○二二年人口推估報告，臺灣將於二○二五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六十五歲以上超過百分之二十），如何因應已成為政府的必須面對的議題，政府不能只依賴長照政策應對超高齡社會。特參考壯世代教科文協會於一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於立法院提出「壯世代九大主張」訴求，增訂政府應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產業（長壽產業）之規定；並酌作文字修正。\n\n二、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條文修正通過後2年內，提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產業及就業機會開發計畫。","修正":"第三十六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配合國家產業發展需要，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產業及就業機會。"}]}],"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351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