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368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12/LCEWA01_100812_0001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12/LCEWA01_100812_0001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日期":["2023-12-15","2023-12-18","2023-12-19"],"會議代碼":"院會-10-8-12"},{"會期":"10-08-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2-15","2023-12-18","2023-12-19"],"會議代碼":"院會-10-8-1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何志偉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何志偉"],"連署人":["王美惠","湯蕙禎","江永昌","黃世杰","陳玉珍","陳培瑜","范雲","游毓蘭","林思銘","李德維","劉建國","陳琬惠","賴香伶","王鴻薇","羅美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0,"會期":8,"first_time":"2023-12-15","last_time":"2023-12-19","meet_id":"院會-10-8-12","laws":["03717"],"mtime":"2024-01-18T13:22:3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3191號","提案編號":"20委10043191","案由":"本院委員何志偉等16人，有鑑於世界經濟論壇發布《2023年全球風險報告》在未來10年的前十大風險中，環境層面之風險就有六項，分別是「氣候變遷減緩失敗」、「氣候變遷調適失敗」、「自然災害及極端天氣事件」等，相較於去（2022）年的十大風險，除了環境面風險項目及嚴重程度增加，今年《全球風險報告》更加強調應對氣候變遷採取行動的重要性。氣候變遷與經濟發展必須相輔相成，台灣都市區的建物碳排高居不下為減碳關鍵，為緩解都市熱島效應，政府應與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共同逐步推動建築業選用較能抵禦高溫的建材，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氣候與台灣相近的國際金融重鎮新加坡，2017年展開了「冷卻新加坡計畫」，透過新增綠地，降低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還能幫助用路人遮蔭，而新加坡政府為了解決綠地不足問題，目標在2030年前要種下100萬棵樹。\n二、依據台北市110年新聞稿指出：「北市住商部門碳排量約占全市總排碳量74.6%，住商建物減碳至為關鍵。」城市的高溫區域分布，跟建材選用、綠化面積有極大關聯，若選擇較能抵禦高溫的建材，並大幅增加綠化面積，以利熱源蒸散，將可以有效替城市降溫。\n三、為避免扼殺傳統產業，並給予企業轉型升級契機，政府應與事業目的主管機關應採逐步推動建築業選用較能抵禦高溫的建材之方式，循序漸進以達成減緩熱島效應、節能減碳之效果。","對照表":[{"law_id":"03717","law_name":"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6","說明":"一、氣候與台灣相近的國際金融重鎮新加坡，2017年展開了「冷卻新加坡計畫」，透過新增綠地，降低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還能幫助用路人遮蔭，而新加坡政府為了解決綠地不足問題，目標在2030年前要種下100萬棵樹。\n\n二、依據台北市110年新聞稿指出：「北市住商部門碳排量約占全市總排碳量74.6%，住商建物減碳至為關鍵。」城市的高溫區域分布，跟建材選用、綠化面積有極大關聯，若選擇較能抵禦高溫的建材，並大幅增加綠化面積，以利熱源蒸散，將可以有效替城市降溫。\n\n三、為避免扼殺傳統產業，並給予企業轉型升級契機，政府應與事業目的主管機關應採逐步推動建築業選用較能抵禦高溫的建材之方式，循序漸進以達成減緩熱島效應、節能減碳之效果。","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n\n九、為緩解都市熱島效應，政府應與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共同逐步推動建築業選用較能抵禦高溫的建材，以達成減緩熱島效應、節能減碳之效果。"}]}],"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368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