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032372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8/12/LCEWA01_100812_0003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8/12/LCEWA01_100812_0003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8-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3-12-15","2023-12-18","2023-12-19"],"會議代碼":"院會-10-8-12"},{"會期":"10-08-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12-15","2023-12-18","2023-12-19"],"會議代碼":"院會-10-8-1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0,"會期":8,"first_time":"2023-12-15","last_time":"2023-12-19","meet_id":"院會-10-8-12","laws":["01207"],"mtime":"2024-01-18T13:23:40+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43228號","提案編號":"20委10043228","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經濟部曾指出確實有租客負擔之電費比房東所繳給台電之電費還高的情況，為使租客瞭解所繳電費與用電度量是否一致，亦讓房東與租屋房客間之收付行為有其依據，避免租賃雙方不必要之爭議，爰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出租人應依實際之電費金額，向承租人收取用電費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207","law_name":"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條　押金之金額，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n\n出租人應於租賃契約消滅，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及清償租賃契約所生之債務時，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之賸餘押金。","law_content_id":"01207:01207:2017-11-28-制定:9","說明":"一、有鑑於經濟部曾指出確實有租客負擔之電費比房東所繳給台電之電費還高的情況，為使租客瞭解所繳電費與用電度量是否一致，亦讓房東與租屋房客間之收付行為有其依據，避免租賃雙方不必要之爭議。\n\n二、爰新增第三項規定，出租人應依台灣電力公司電費單據之實際電費金額，向承租人收取相關費用。另，除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係指如合約租金已包含電費等情況。","修正":"第七條　押金之金額，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n\n出租人應於租賃契約消滅，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及清償租賃契約所生之債務時，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之賸餘押金。\n\n除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費單據之實際電費金額，向承租人收取用電費用。"}]}],"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2372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