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140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6/LCEWA01_110106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6/LCEWA01_110106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102/1134001102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102/1134001102_0_2.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102/113400110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3"},{"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102/113400110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102/1134001102_0_2.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102/113400110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3"}],"議案流程":[{"會期":"11-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4-03-22","2024-03-26"],"會議代碼":"院會-11-1-6"},{"會期":"11-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3-22","2024-03-26"],"會議代碼":"院會-11-1-6"},{"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08"],"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5-17"},{"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05-13"],"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5-1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吳沛憶等20人、委員羅智強等25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呂玉玲等19人、委員吳思瑤等17人、委員李柏毅等17人、委員徐巧芯等28人、委員莊瑞雄等18人、委員林思銘等26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蔡易餘等19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黃秀芳等19人、委員鍾佳濱等27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委員陳素月等21人、委員洪申翰等16人、委員李彥秀等20人、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鄭正鈐等18人、委員陳培瑜等21人、委員王育敏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黃健豪等17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委員吳琪銘等18人、委員王美惠等21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47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65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6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0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7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5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3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28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9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42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4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6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8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86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8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85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6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15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15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9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2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1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06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1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04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17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彥秀等20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22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41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8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63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1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74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12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9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83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08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6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8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34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1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8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9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1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92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9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32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41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6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2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6580000"}],"議案名稱":"「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人":["陳超明","張智倫","丁學忠","游顥","羅廷瑋","顏寬恒"],"連署人":["邱鎮軍","馬文君","翁曉玲","陳菁徽","黃建賓","牛煦庭","楊瓊瓔","邱若華","李彥秀","陳玉珍","盧縣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3-22","last_time":"2024-05-13","meet_id":"院會-11-1-6","laws":["04819"],"mtime":"2024-07-10T22:29:5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1404號","提案編號":"20委11001404","案由":"本院委員陳超明、張智倫、丁學忠、游顥、羅廷瑋、顏寬恒等18人，鑒於地方民意代表行使職權議決縣（市）法規規章、預算、監督施政、接受民眾陳情等職事，從事服務工作多年，以及村（里）長從事基層服務多年，於退休之際，卻無相關制度保障其老年生活。為保障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多年代表民意、服務基層，至老年之生活有所基本保障，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規定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任職滿二十年且年滿六十五歲，退職應發給退職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多年，期間各縣市、鄉鎮均曾有不少資深民代，對在地事務熟稔，協助改善地方建設、表達民瘼，具極大貢獻。尤其近年來對於民代強調建立資深制度，希望透過專業的累積，讓議事能更有效運作。\n二、許多國家地方民代為專職，對於推動專業問政及提升議事品質是一大幫助，相對於我國地方民代不被視為專職，漠視許多資深民代付出多年時間與心血代表基層民意，無疑是對於推動專業問政方向是相違背的，也對專職資深地方民代並非公平。\n三、為保障資深民代權益，提升議事品質與專業問政，讓專職從事地方民代者，於其退職時可獲得保障，政府應建立制度，並發給退職金。\n四、綜此，增訂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第七條之一草案，規定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任職滿二十年且年滿六十五歲時，退職應發給退職金。","對照表":[{"law_id":"04819","law_name":"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我國實施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多年，期間各縣市、鄉鎮均曾有不少資深民代，對在地事務熟稔，協助改善地方建設、表達民瘼有極大貢獻。尤其近年來對於民代強調建立資深制度，希望透過專業的累積，讓議事能更有效運作。\n\n三、又許多國家地方民代為專職，對於推動專業問政及提升議事品質是一大幫助。相對於我國地方民代不被視為專職，漠視許多資深民代付出多年時間與心血代表基層民意，無疑是對於推動專業問政方向是相違背的，也對專職資深地方民代並不公平。\n\n四、爰此，增訂第七條之一草案，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任職滿二十年且年滿六十五歲，退職應發給退職金，其認定標準、計算方式與申領辦法，則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以保障資深民代權益。","增訂":"第七條之一　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任職滿二十年且年滿六十五歲，退職應發給退職金，其認定標準、計算方式與申領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140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