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176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6/LCEWA01_110106_0009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6/LCEWA01_110106_0009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594/1134200594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594/1134200594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594/1134200594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594/1134200594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1-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4-03-22","2024-03-26"],"會議代碼":"院會-11-1-6"},{"會期":"11-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3-22","2024-03-26"],"會議代碼":"院會-11-1-6"},{"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02"],"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9-10"},{"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05-08"],"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9-1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4-05-1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405140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柯志恩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國民黨黨團、委員郭國文等19人分別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邱議瑩等29人分別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智倫等19人及委員王世堅等16人分別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4607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100371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6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6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7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4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3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8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9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7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4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6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200000"}],"議案名稱":"「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楊瓊瓔"],"連署人":["羅廷瑋","顏寬恒","鄭天財Sra Kacaw","牛煦庭","麥玉珍","張啓楷","李彥秀","林德福","鄭正鈐","賴士葆","羅明才","陳玉珍","羅智強","馬文君","洪孟楷"],"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3-22","last_time":"2024-05-08","meet_id":"院會-11-1-6","laws":["01949"],"mtime":"2024-07-10T22:33:1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176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1769","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鑑於企業獲利能力為企業為員工加薪的關鍵要素，為加強推動中小企業從事外部效果較高之人才培訓與品牌建立之投資，使我國逐步降低代工生產，利潤微薄之困境，爰參照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有關為促進中小企業研發創新之獎勵規定，中小企業得在投資於人才培訓、品牌發展及健全會計制度等用途支出金額百分之三十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期以在對中小企業經營衝擊較小並利於企業穩定發展前提下，提高員工薪資水準及改善就業率，爰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949","law_name":"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企業獲利能力為企業為員工加薪的關鍵要素，為加強推動中小企業從事外部效果較高之人才培訓與品牌建立之投資，使我國逐步降低代工生產，利潤微薄之困境，爰參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有關為促進中小企業研發創新之獎勵規定，於第一項規定中小企業投資於人才培訓、品牌發展，得在投資支出金額百分之三十限度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又為改善中小企業帳務處理狀況，爰將健全會計制度納入抵減項目。\n\n三、第二項規定中小企業當年度前項各款支出超過前二年度前項各款支出所歸屬經費平均數，超過部分得提高抵減之規定。","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　中小企業得在投資於下列用途項下支出金額百分之三十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n\n一、人才培訓。\n\n二、品牌發展。\n\n三、健全會計制度。\n\n中小企業當年度前項各款支出超過前二年度前項各款支出所歸屬經費平均數者，超過部分得按百分之五十抵減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176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