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221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7/LCEWA01_110107_0001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7/LCEWA01_110107_0001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03-29","2024-04-02"],"會議代碼":"院會-11-1-7"},{"會期":"11-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3-29","2024-04-02"],"會議代碼":"院會-11-1-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27"],"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1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29"],"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1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許宇甄","林沛祥","游顥"],"連署人":["羅明才","丁學忠","張智倫","黃建賓","盧縣一","李彥秀","魯明哲","牛煦庭","邱鎮軍","蘇清泉","邱若華","鄭正鈐","林倩綺","吳宗憲","呂玉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3-29","last_time":"2024-05-29","meet_id":"院會-11-1-7","laws":["01139"],"mtime":"2024-07-10T22:24:0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2213號","提案編號":"20委11002213","案由":"本院委員許宇甄、林沛祥、游顥等18人，鑑於我國生育率長期偏低，近年來出生人數持續低於死亡人數，自民國108年人口總數達2,360萬人後即開始下降。為貫徹憲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之規定，並提高女性懷孕的意願，故女性受僱者之產假應加以延長。此外，為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已規定未滿3個月流產假部分而為修正，同時就未滿3個月流產假之工資給付部分亦為明文規定，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女性產假為12星期，以及就未滿3個月流產假部分及工資給付為明文規定，以保障勞動婦女權益及母嬰身心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生育率長期偏低，近年來出生人數持續低於死亡人數，自民國108年人口總數達2,360萬人後即開始下降。為貫徹憲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之規定，以保障妊娠婦女與新生兒身心健康。\n二、考量世界各國為保護女性勞工權益紛紛提高婦女產假日數，例如愛沙尼亞、奧地利、保加利亞、希臘、英國、斯洛伐克、克羅地亞、捷克共和國、紐西蘭、愛爾蘭和冰島均提供20週到50週的豐厚帶薪假期。我國女性受僱者之產假亦應延長以符合國際趨勢並保護母嬰身心健康。\n三、此外為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已規定未滿3個月流產假部分而為修正，同時就未滿3個月流產假之工資給付部分明文規定。\n四、爰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延長女性產假為12星期，以及就未滿3個月流產假部分及工資給付為明文規定，以保障勞動婦女權益及維護母嬰身心健康。","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n\n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law_content_id":"01139:01139:1984-07-19-制定:55","說明":"一、我國生育率長期偏低，近年來出生人數持續低於死亡人數，自民國108年人口總數達2,360萬人後即開始下降。為貫徹憲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之規定，以保障妊娠婦女與新生兒身心健康。\n\n二、考量世界各國為保護女性勞工權益紛紛提高婦女產假日數，例如愛沙尼亞、奧地利、保加利亞、希臘、英國、斯洛伐克、克羅地亞、捷克共和國、紐西蘭、愛爾蘭和冰島均提供20週到50週的豐厚帶薪假期。我國女性受僱者之產假亦應延長以符合國際趨勢並保護母嬰身心健康。\n\n三、此外為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已規定未滿3個月流產假部分而為修正，同時就未滿3個月流產假之工資給付部分明文規定。","修正":"第五十條　女性勞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十二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n前項女性勞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221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