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291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9/LCEWA01_110109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9/LCEWA01_110109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52100471/1152100471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52100471/1152100471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52100471/1152100471_0_2.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3"},{"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4-04-12","2024-04-16"],"會議代碼":"院會-11-1-9"},{"會期":"11-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12","2024-04-16"],"會議代碼":"院會-11-1-9"},{"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4-22"],"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0-10"},{"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4-24"],"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0-10"},{"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6-04-15"],"會議代碼":"委員會-11-5-20-8"},{"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6-04-2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徐欣瑩等16人、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李坤城等23人、委員鍾佳濱等21人、委員吳沛憶等24人、委員林宜瑾等21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李柏毅等16人、委員賴惠員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委員莊瑞雄等23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吳思瑤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16人、委員陳培瑜等18人、委員李彥秀等18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21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林楚茵等20人、委員林思銘等18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其昌等16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21014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100675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3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7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3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4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10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7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7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3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9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9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0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5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8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1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1人「娛樂稅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2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29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6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7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36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6人「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7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7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350000"}],"議案名稱":"「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世堅等23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王世堅"],"連署人":["吳沛憶","林國成","黃珊珊","張啓楷","蔡其昌","陳冠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林淑芬","王正旭","李坤城","郭國文","蔡易餘","莊瑞雄","林月琴","劉建國","范雲","黃捷","鍾佳濱","賴惠員","陳秀寳","陳素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4-12","last_time":"2026-04-20","meet_id":"院會-11-1-9","laws":["01527"],"mtime":"2026-04-21T12:18:43+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2918號","提案編號":"20委11002918","案由":"本院委員王世堅等23人，鑒於娛樂稅法前身為筵席及娛樂稅法，係針對奢侈之活動予以課稅，以達到寓禁於徵之效果。然條文中還是將藝文活動跟夜總會、舞廳視為同一種活動，並且要課徵娛樂稅，顯然不合時宜，爰刪除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二款前段，及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二款前段，後做款次調整，爰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鑑於娛樂稅法前身為筵席及娛樂稅法，係針對奢侈之活動予以課稅，以達到寓禁於徵之效果。然條文中還是將藝文活動跟夜總會、舞廳視為同一種活動，並且要課徵娛樂稅，顯然不合時宜。\n二、另就高爾夫球雖屬體育項目，惟環保團體時有耗費環境資源之議，國際上亦有對其課徵類似特種消費稅之例，但就環境資源爭議而言，宜以綠色稅制改革，以對環境的影響規劃稅率，方為妥適，故仍應於尋得替代財源後、或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徵收。","對照表":[{"law_id":"01527","law_name":"娛樂稅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娛樂稅，就下列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之：\n\n一、電影。\n\n二、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n\n三、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n\n四、各種競技比賽。\n\n五、舞廳或舞場。\n\n六、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n\n前項各種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不售票券，另以其他飲料品或娛樂設施供應娛樂人者，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law_content_id":"01527:01527:2007-05-04-修正:3","說明":"一、鑑於娛樂稅法前身為筵席及娛樂稅法，係針對奢侈之活動予以課稅，以達到寓禁於徵之效果。然條文中還是將藝文活動跟夜總會、舞廳視為同一種活動，並且要課徵娛樂稅，顯然不合時宜，故刪除原條文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並刪除第二款前段，後做款次調整。\n\n二、另就高爾夫球雖屬體育項目，惟環保團體時有耗費環境資源之議，國際上亦有對其課徵類似特種消費稅之例，但就環境資源爭議而言，宜以綠色稅制改革，以對環境的影響規劃稅率，方為妥適，故仍應於尋得替代財源後、或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徵收。","修正":"第二條　娛樂稅，就下列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之：\n\n一、夜總會之各種表演。\n二、舞廳或舞場。\n三、高爾夫球場，但應於尋得替代財源後、或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徵收。\n四、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n前項各種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不售票券，另以其他飲料品或娛樂設施供應娛樂人者，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現行":"第五條　娛樂稅，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依左列稅率計徵之：\n\n一、電影，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本國語言片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n\n二、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n\n三、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n\n四、各種競技比賽，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n\n五、舞廳或舞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一百。\n\n六、撞球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保齡球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高爾夫球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law_content_id":"01527:01527:1980-05-27-制定:7","說明":"刪除原條文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並刪除第二款前段，後做款次調整。","修正":"第五條　娛樂稅，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依下列稅率計徵之：\n\n一、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n\n二、舞廳或舞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一百。\n\n三、高爾夫球場，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n\n四、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291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