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317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0/LCEWA01_110110_0003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0/LCEWA01_110110_0003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4-04-19","2024-04-23"],"會議代碼":"院會-11-1-10"},{"會期":"11-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19","2024-04-23"],"會議代碼":"院會-11-1-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百十九條之七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捷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黃捷"],"連署人":["王美惠","林月琴","陳冠廷","陳培瑜","王世堅","陳秀寳","羅美玲","張雅琳","洪申翰","王正旭","吳秉叡","陳俊宇","李坤城","范雲","郭昱晴","陳素月","郭國文","許智傑"],"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4-19","last_time":"2024-04-23","meet_id":"院會-11-1-10","laws":["04536"],"mtime":"2024-07-10T22:11:0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173號","提案編號":"20委11003173","案由":"本院委員黃捷等19人，有鑒於性私密影像外流問題日益嚴重，據衛福部統計，有68%受害人的性私密影像遭不確定關係的不明人士上傳，顯見網路已使數位性暴力傳播速度及廣度增加，對被害者身心影響甚鉅，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百十九條之七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衛福部「成人性私密影像案件」數據統計顯示，2022年1月至7月間共有150名被害人因性私密影像外流求助，且受害者影片遭散播至高達821個網址中。68%的受害者是被不確定關係的不明人士上傳，顯見網路快速發展，已使數位性暴力及私密影像傳播速度及廣度增加。\n二、南韓自2019年末爆發N號房事件，隨即引發相關輿論及修法行動，並於2020年5月正式通過相關法令，針對製作、散布性剝削影像者的法定刑責，從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千萬韓元罰金，加重調整為七年以下徒刑或五千萬韓元以下罰金；而持有、購買、儲存、觀看內容為成年人之非法色情影像，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千萬韓元以下罰金。\n三、考量性私密影像遭外流對當事人身心影響甚鉅，將使當事人時刻擔憂遭持有影像的不明人士轉傳、或者在日常生活中被認出的恐懼之中，故對於持第三百十九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二第一項攝錄之性影像類型等行為，有特別規定之必要。","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百十九條之七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南韓於「N號房」事件爆發後，對於持有、購買、儲存或觀看內容為「成年人」的非法色情影像者，設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罰規範；另我國於112年修正兒少性剝削條例後，亦將持有兒少性私密影像列為犯罪行為。\n\n二、考量私密影像遭外流對當事人身心影響甚鉅，更將使當事人時刻擔憂遭持有影像的不明人士轉傳、或者在日常生活中被認出的恐懼之中，爰參考以上規定，增設本條規範。","增訂":"第三百十九條之七　無正當理由持有第三百十九條之一第一項、第三百十九條之二第一項及第三百十九條之三第一項攝錄之內容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17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