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366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1/LCEWA01_110111_0009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1/LCEWA01_110111_0009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30"],"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1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6-13"],"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2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06-26"],"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2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4-06-27"],"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406254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嘉郡等20人、國民黨黨團、委員黃健豪等17人、委員王育敏等19人分別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597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9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20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0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212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8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3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7850000"}],"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王育敏","游顥","邱鎮軍"],"連署人":["林沛祥","林思銘","林倩綺","徐欣瑩","馬文君","高金素梅","張智倫","張嘉郡","陳永康","陳菁徽","楊瓊瓔","賴士葆","謝龍介","羅明才","羅智強","林國成"],"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4-26","last_time":"2024-06-26","meet_id":"院會-11-1-11","laws":["01126"],"mtime":"2024-07-10T22:07:5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668號","提案編號":"20委11003668","案由":"本院委員王育敏、游顥、邱鎮軍等19人，有鑑於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國人醫療需求正快速增長，為降低國人醫療支出負擔，部分縣市針對老人之健康保險費提供補助，惟因各縣市政府財政狀況不同，致各地補助標準不一，對居住於無補助縣市之老人顯不公平。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65歲以上老人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未達申報標準，或稅率未達一定級距者，由中央統一補助其健保費，以落實平等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臺灣目前已屬高齡社會，即每二十人即有三人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依國發會推估，我國將於民國115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即每五人即有一人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可以預見老年人之醫療需求將持續增長，實有保障老人醫療權益與降低其經濟負擔之必要。\n二、經查，我國針對65歲以上老人之健保費補助僅限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查上開地方政府補助係由各縣市自行編列預算，另離島65歲以上居民自102年起由中央全額支付其健保費，各地補助標準不一，對居住於無補助縣市之老人顯不公平。\n三、基於憲法之平等原則，同為老人不應有差別待遇，爰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明定65歲以上老人近一年申報之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低於一定級距之稅率者，其健保費由中央政府補助，以落實平等原則，保障老人之醫療權益。","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rows":[{"現行":"第二十二條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n\n前項補助之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126:01126:2007-01-12-全文修正:25","說明":"一、我國目前已屬於高齡社會，平均每二十人中即有三人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依國發會推估，我國將於民國115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即每五人即有一人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醫療需求將持續增加，對老人老年生活之經濟負擔亦會隨之加劇。\n\n二、衛福部目前僅就7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始有健保補助，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基隆市則另有制度補助老人健保費，但補助標準並不一致；而多數縣市因財政無力負擔無法提供補助，對於同為老人卻有不同待遇，實不符合憲法平等原則，亦難以保障其醫療權益及老年生活品質。\n\n三、爰新增本條第二項，明定65歲以上老人近一年之收入未達綜合所得稅申報標準，或低於一定級距之稅率，則由中央統一補助其健保費，以達保障老人醫療權益，及降低其老年生活負擔之目的。\n\n四、原第二項遞移至第三項，並酌修文字。","修正":"第二十二條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n\n前項之保險費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一定級距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n前二項補助之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66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