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367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1/LCEWA01_110111_0010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1/LCEWA01_110111_0010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822/1134200822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822/1134200822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822/113420082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200822/113420082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16"],"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9-12"},{"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27"],"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9-14"},{"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06-05"],"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9-1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55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離島建設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1330000"}],"議案名稱":"「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1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蔡易餘","莊瑞雄","陳冠廷","陳玉珍"],"連署人":["吳沛憶","邱志偉","王美惠","賴惠員","張雅琳","林月琴","許智傑","李坤城","沈伯洋","郭昱晴","黃捷","陳亭妃","林宜瑾","黃秀芳","陳素月","何欣純","林岱樺"],"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4-26","last_time":"2024-06-05","meet_id":"院會-11-1-11","laws":["01235"],"mtime":"2024-07-10T22:08:1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674號","提案編號":"20委11003674","案由":"本院委員蔡易餘、莊瑞雄、陳冠廷、陳玉珍等21人，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離島觀光產業，離島免稅店營業額年減幅明顯，但在疫情穩定後，報復性旅遊加上安心旅遊助攻下上萬旅客直攻離島，為提升遊客旅遊品質，避免港口壅塞，爰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離島觀光業績一落千丈，據關務署統計資料顯示，109年前5個月離島免稅店營業額年減幅約4成，財政部關務署為提振離島觀光商機，於109年12月15日提高離島免稅店的免稅額從現行的6萬提高至10萬元。\n二、以澎湖為例，112年6月份觀光客人次高達227,915人，為加速通關，疏運物資，以免港口壅塞起見，在臺灣本島通航港口設置提貨處，減輕旅客購買後搬運問題，增加旅客購買之意願。","對照表":[{"law_id":"01235","law_name":"離島建設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條之一　為促進離島之觀光，在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者，應經當地縣（市）主管機關之同意後，向海關申請登記，經營銷售貨物予旅客，供攜出離島地區。\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進儲供銷售之貨物，應依關稅法規定辦理保稅進儲保稅倉庫。\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貨物，營業稅稅率為零。\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自國外或保稅區進儲供銷售之貨物，在一定金額或數量範圍內銷售予旅客，並由其隨身攜出離島地區者，免徵關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自國外進儲供展示陳列及銷售予旅客之保稅貨物，除藥品及醫療器材外，得免為中文標示。\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進儲供銷售國內產製之貨物，在一定金額或數量範圍內銷售予旅客，並由其隨身攜出離島地區者，免徵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登記與變更、第四項與第六項所定之一定金額或數量、銷售對象、通關程序、提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違反依前項所定辦法有關登記之申請、變更或換發、銷售金額、數量或對象、通關程序、提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海關得予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連續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為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予旅客之貨物，其數量或金額超過第四項及第六項之限額者，應依關稅法、貨物稅條例、菸酒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計算稅額，由旅客補繳關稅、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後，始得攜出離島地區。","law_content_id":"01235:01235:2019-04-26-修正:14","說明":"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離島觀光業績一落千丈，據關務署統計資料顯示，109年前5個月離島免稅店營業額年減幅約4成，財政部關務署為提振離島觀光商機，於109年12月15日提高離島免稅店的免稅額從現行的6萬提高至10萬元。為提升遊客旅遊品質，避免港口壅塞，在臺灣本島通航港口設置提貨處，減輕旅客購買後搬運問題，增加旅客購買之意願。","修正":"第十條之一　為促進離島之觀光，在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者，應經當地縣（市）主管機關之同意後，向海關申請登記，經營銷售貨物予旅客，供攜出離島地區，並得於臺灣本島兩地通航港口設置提貨處。\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進儲供銷售之貨物，應依關稅法規定辦理保稅進儲保稅倉庫。\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貨物，營業稅稅率為零。\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自國外或保稅區進儲供銷售之貨物，在一定金額或數量範圍內銷售予旅客，並由其隨身攜出離島地區者或臺灣本島提貨處者，免徵關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自國外進儲供展示陳列及銷售予旅客之保稅貨物，除藥品及醫療器材外，得免為中文標示。\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進儲供銷售國內產製之貨物，在一定金額或數量範圍內銷售予旅客，並由其隨身攜出離島地區或臺灣本島提貨處者，免徵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登記與變更、第四項與第六項所定之一定金額或數量、銷售對象、通關程序、提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違反依前項所定辦法有關登記之申請、變更或換發、銷售金額、數量或對象、通關程序、提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海關得予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連續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為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n\n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予旅客之貨物，其數量或金額超過第四項及第六項之限額者，應依關稅法、貨物稅條例、菸酒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計算稅額，由旅客補繳關稅、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後，始得攜出離島地區或臺灣本島提貨處提領。"}]}],"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67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