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373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1/LCEWA01_110111_0011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1/LCEWA01_110111_0011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0-24"],"會議代碼":"公聽會-2024101621"},{"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1-07"]},{"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1-21"],"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2-20,15,19,22,23,26-1"},{"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11-2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18人、委員許宇甄等19人、委員呂玉玲等17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委員陳超明等20人、委員丁學忠等17人、委員張嘉郡等16人、委員劉建國等19人、委員邱鎮軍等21人、委員徐欣瑩等20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19人、委員王育敏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張智倫等18人、委員林岱樺等16人、委員涂權吉等17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七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16人、委員邱議瑩等17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80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6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4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3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14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0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0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2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65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8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6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7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5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涂權吉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5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67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9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七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65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7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7590000"}],"議案名稱":"「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1","laws":["01254"],"mtime":"2024-11-26T18:18:50+08:00","提案人":["許宇甄","張嘉郡","顏寬恒","鄭正鈐"],"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738號","案由":"本院委員許宇甄、張嘉郡、顏寬恒、鄭正鈐等19人，有鑑於國土計畫法自105年5月1日施行至今，內政部偕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持續推動國土計畫相關工作，已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目前為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階段，各縣市政府雖已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及公開展覽作業，惟大多數正由各該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中，今部分地方政府或因人力不足、或因遭逢天災鉅變，又或因歷經地方首長更換，以至無法於期限內公告實施地方之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圖，影響人民財產權益，行政機關允宜周延審慎處置；為加強新制國土計畫之民眾參與，減少民眾陳情與疑慮，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廖先翔","鄭天財Sra Kacaw","林思銘","蘇清泉","丁學忠","羅智強","邱若華","黃建賓","陳菁徽","萬美玲","呂玉玲","楊瓊瓔","洪孟楷","盧縣一","張智倫"],"對照表":[{"law_id":"01254","law_name":"國土計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law_content_id":"01254:01254:2020-04-17-修正:52","說明":"一、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係屬實質空間發展計畫，涉及直轄市、縣（市）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政策方向。且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影響土地使用實質管制界線及管制內容，攸關人民財產權益，須給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充分調查及合理規劃期程，俾內容更為完善。\n\n二、農業發展地區係依照內政部及農業部所討論之通案性劃設條件劃設，再由縣市政府農業單位檢視劃設成果；惟查部分縣市依照通案性劃設條件，劃設大量第一類、第二類農業發展地區，除縣市政府認為會影響該縣市長遠發展，過程中亦多有接獲民眾陳情，認為農業發展地區與現況農業使用範圍有所出入，且農地管制政策影響廣大農民權益，迄今不少民眾遭以「未農地農用」告發，包括興建圍牆、道路、曬穀場等，顯示民眾對國土計畫的陳情及疑慮多未獲妥適處置。\n\n三、國土保育地區之劃設條件係參考既有目的事業法規所劃設之保護（育）區域，例如保安林、國有林事業區、河川區域、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圖資，惟縣市政府於繪製及審議過程持續接獲民眾陳情，部分圖資因精度不一且年代久遠與現況不符；此外，民眾不了解國土保育地區得否繼續從事經營農業或建築使用，擔心國土計畫一旦正式實施，既有合法權益將受損，以致人心惶惶。\n\n四、因此，為完善我國國土使用分區及自然環境保育，減少我國民間團體與民眾之疑慮，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應公布實施及公告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期限由四年延長至六年。","修正":"第四十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六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說明":"一、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影響土地使用實質管制界線及管制內容，攸關人民財產權益，允宜周延審慎。\n二、農業發展地區係依照內政部及農業部所討論之通案性劃設條件劃設，再由縣市政府農業單位檢視劃設成果；惟查部分縣市依照通案性劃設條件，劃設大量第一類、第二類農業發展地區，除縣市政府認為會影響該縣市長遠發展，過程中亦多有接獲民眾陳情，認為農業發展地區與現況農業使用範圍有所出入，且農地管制政策影響廣大農民權益，迄今不少民眾遭以「未農地農用」告發，包括興建圍牆、道路、曬穀場等，顯示民眾對國土計畫的陳情及疑慮多未獲妥適處置。\n三、國土保育地區之劃設條件係參考既有目的事業法規所劃設之保護（育）區域，例如保安林、國有林事業區、河川區域、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圖資，惟縣市政府於繪製及審議過程持續接獲民眾陳情，部分圖資因精度不一且年代久遠與現況不符；此外，民眾不了解國土保育地區得否繼續從事經營農業或建築使用，擔心國土計畫一旦正式實施，既有合法權益將受損，以致人心惶惶。\n四、因此，為完善我國國土使用分區及自然環境保育，減少我國民間團體與民眾之疑慮，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應公布實施及公告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期限由四年延長至六年。","first_time":"2024-04-26","last_time":"2024-11-26","提案編號":"20委11003738","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73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