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375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1/LCEWA01_110111_0011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更正版)"},{"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1/LCEWA01_110111_0011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更正版)"},{"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301429/1134301429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301429/1134301429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301429/1134301429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301429/1134301429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6-27"],"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1-36,15-2"},{"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0-09"],"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2-36,15-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10-1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4-11-06"],"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4110449"},{"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4-11-28"],"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411289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及委員高金素梅等24人分別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713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0900000"}],"議案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4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1","laws":["01076"],"mtime":"2025-02-14T17:08:55+08:00","提案人":["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林倩綺"],"連署人":["洪孟楷","蘇清泉","賴士葆","徐欣瑩","羅智強","陳永康","顏寬恒","王育敏","陳菁徽","盧縣一","鄭正鈐","張智倫","陳超明","陳雪生","林德福","謝龍介","游顥","邱鎮軍","牛煦庭","林國成","林沛祥"],"first_time":"2024-04-26","last_time":"2024-10-11","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756號","案由":"本院委員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林倩綺等24人，為因應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與族群主流化的精神，多數原住民族權利法案遲遲未能通過以及原住民族歧視事件亦層出不窮，亟需行政院本部層級人員，如行政院政務委員層級人員推動並協調各機關推動原住民族相關事物。又，參酌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運作模式，將原民會族群委員改為無給職，精實組織並致力於更有效推動原住民族相關事務，以謀求全體原住民族的福祉，且為兼顧原住民之政策與權益，爰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由原住民擔任；副主任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中，二人應由原住民擔任，且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者，應具原住民身分。","law_content_id":"01076:01076:2014-01-14-制定:3","說明":"一、為因應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與族群主流化的精神，政府本應儘速推動各項原住民族權利法案，合先敘明。\n\n二、惟自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通過後，相關子法卻遲遲未能立法完竣，原住民族權益遭受影響；另，原住民歧視事件層出不窮，相關機關又遲遲提不出有效之解決方案，亟需行政院本部層級人員，如行政院政務委員層級人員推動並協調各機關推動原住民族相關事物，爰修正本條，俾利原住民族相關權利法案儘速三讀通過。","修正":"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由原住民擔任，並兼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副主任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中，二人應由原住民擔任，且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者，應具原住民身分。"},{"現行":"第四條　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九人，其中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人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其聘期隨主任委員異動而更易；餘均為無給職，由主任委員提請行政院院長就原住民族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派（聘）兼之，任期二年，任滿得連任，但委員為有關機關代表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n\n前項委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人數具原住民族身分。","law_content_id":"01076:01076:2014-01-14-制定:4","說明":"參酌《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設置要點》的精神以及《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規定，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委員會的委員雖為無給職，但本於對於原住民族事務的熱忱，仍可致力於推動全國原住民族相關事務，故斟酌原轉會運作模式，將原民會族群委員改為無給職。又若有工作費用必要支出費用的必要，似可以類似於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予以協助，爰修正本條。","修正":"第四條　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九人，為無給職，其中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人由主任委員提請行政院院長就原住民族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派（聘）兼之，任期二年，任滿得連任，但委員為有關機關代表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n\n前項委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人數具原住民族身分。"}]}],"提案編號":"20委11003756","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75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