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378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1/LCEWA01_110111_001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1/LCEWA01_110111_001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1","laws":["01924"],"mtime":"2024-07-10T22:08:53+08:00","提案人":["羅廷瑋","黃健豪","廖偉翔","林沛祥"],"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780號","案由":"本院委員羅廷瑋、黃健豪、廖偉翔、林沛祥等16人，鑑於先進國家多已將汽車維修設有「維修權益條款」之規定，即若為維修、重建其整體外觀等目的所使用之維修零組件等，免除於設計專利權之侵害責任，以開放汽車售後維修零件市場之競爭。爰此，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國內產業發展，爰擬具「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邱鎮軍","賴士葆","張智倫","萬美玲","徐欣瑩","廖先翔","牛煦庭","林思銘","蘇清泉","陳超明","涂權吉","盧縣一"],"對照表":[{"law_id":"01924","law_name":"專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三十六條　設計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設計或近似該設計之權。\n\n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law_content_id":"01924:01924:2011-11-29-全文修正:147","說明":"一、新增第三項。\n\n二、多數先進國家設有維修權益條款之規定，針對以恢復汽車原有外觀及功能為目的所製造、販賣、販賣之邀約、進口、使用之零件，免除於設計專利權之侵害責任。\n\n三、為解決國內汽車售後維修市場以避免壟斷現象，期能透過開放售後維修零件市場、並促進國內外廠商公平競爭，讓消費者於維修汽車時能依照自身需求，自主選擇汽車維修零件，爰參考先進國家立法。","修正":"第一百三十六條　設計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設計或近似該設計之權。\n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n\n專利設計權效力，不及於維修汽車或其他動機行駛之車輛，使其恢復原有外觀之零件。"}]}],"說明":"一、根據2020年12月台灣最大汽車網站U-CAR民調，台灣民眾對副廠件接受度超過64%；99%民眾支持設立「維修免責」照顧其權益。\n二、全球已有先進國家於其國內法規納入維修權益條款，如：2020年德國通過「維修權益條款」，此外尚有：英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波蘭、西班牙、盧森堡、愛爾蘭、澳洲、法國、匈牙利、拉脫維亞、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first_time":"2024-04-26","last_time":"2024-04-30","提案編號":"20委11003780","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78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