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388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2/LCEWA01_110112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2/LCEWA01_110112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4-05-03","2024-05-07"],"會議代碼":"院會-11-1-12"},{"會期":"11-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5-03","2024-05-07"],"會議代碼":"院會-11-1-1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羅智強","鄭天財Sra Kacaw","張嘉郡"],"連署人":["黃健豪","傅崐萁","王育敏","翁曉玲","徐欣瑩","廖偉翔","謝龍介","葉元之","林思銘","牛煦庭","游顥","馬文君","高金素梅"],"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5-03","last_time":"2024-05-07","meet_id":"院會-11-1-12","laws":["04536"],"mtime":"2024-07-10T22:01:56+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885號","提案編號":"20委11003885","案由":"本院委員羅智強、鄭天財Sra Kacaw、張嘉郡等16人，鑒於當前涉犯違法偷拍私密影音的事件層出不窮，更有不肖人士專營偷拍他人之私密影音，做為販售盈利獲取報酬之途，惟現行妨害秘密罪並未懲戒加以盈利販售或獲取報酬者，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鑑於網路經常出現不等之個人、群體或網站，以「偷拍」為題材，以此販售或獲取不當利益，其中受害人大多均在不知情下，遭不肖人士偷拍私密影音，並做為商品在網路上販售，不乏有兒童及青少年受害人。\n二、現今除個人違法偷拍並販售獲利外，甚至因伴有龐大金額的不法獲利，衍生出分工緊密的上下游偷拍產業鏈，以「分潤制」等方式，於網路徵集協力者提供相關偷拍主題之影片，為保障成年與未成年民眾，端正社會風氣，均應從重量刑，加以嚇阻不法人士。\n三、對於違反妨礙秘密並加以盈利販售或獲取報酬者，應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15之1條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百十五條之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n\n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n\n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3-12-31-修正:384","說明":"新增違反妨礙秘密並加以盈利販售或獲取報酬者，依本條文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並沒收犯罪所得。","修正":"第三百十五條之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n\n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n\n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n\n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應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犯罪所得沒收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88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