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433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3/LCEWA01_110113_0005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3/LCEWA01_110113_0005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4-05-10","2024-05-14"],"會議代碼":"院會-11-1-13"},{"會期":"11-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5-10","2024-05-14"],"會議代碼":"院會-11-1-1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7-03"],"會議代碼":"委員會-11-1-36-3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郭國文","鍾佳濱","陳素月","林宜瑾","賴惠員","林楚茵"],"連署人":["王美惠","王世堅","徐富癸","陳瑩","陳俊宇","吳秉叡","李坤城","王正旭","邱議瑩","林月琴","郭昱晴","沈伯洋"],"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5-10","last_time":"2024-07-03","meet_id":"院會-11-1-13","laws":[],"mtime":"2024-07-10T21:58:4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4335號","提案編號":"20委11004335","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鍾佳濱、陳素月、林宜瑾、賴惠員、林楚茵等18人，為避免融資公司業者規避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規定，藉由巧立名目來收取高額規費，以致收取總額遠超越週年百分之十六之規範。為符合立法原意，爰擬具「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面對現行制度下，出現藉由訂定高額手續費、違約金、代辦費用等其他名目費用，來規避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所規定之漏洞，爰明定約定利率與手續費及違約費用等總和，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之約定無效，以符立法原意。","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零五條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說明":"一、修正本條文。\n\n二、為了避免約定利率外，藉由額外收取其他名目費用，規避約定利率百分之十六之規範。修正條文，明定所有費用加總超過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n\n三、除違約金外，相關費用包含手續費、外出費、代辦費等，訂定契約、履行契約之所有費用皆計算於其中。","修正":"第二百零五條　約定利率、違約金與相關費用之總和，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433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