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441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3/LCEWA01_110113_0009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3/LCEWA01_110113_0009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4-05-10","2024-05-14"],"會議代碼":"院會-11-1-13"},{"會期":"11-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5-10","2024-05-14"],"會議代碼":"院會-11-1-1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3","laws":["04520"],"mtime":"2024-07-10T22:00:49+08:00","提案人":["莊瑞雄","陳冠廷","郭昱晴"],"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4419號","案由":"本院委員莊瑞雄、陳冠廷、郭昱晴等16人，鑒於保險業為我國金融特許行業，其業務員資格之資格取得、登錄、撤銷或廢止登錄及其他穩定金融秩序、有利金融監理所應遵行之管理規則等，應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為完善保險業務員勞動權益及被保險人權益之健全，爰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賴惠員","陳俊宇","徐富癸","許智傑","林月琴","吳沛憶","黃捷","王美惠","王正旭","陳培瑜","吳思瑤","李坤城","陳素月"],"對照表":[{"law_id":"04520","law_name":"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七十七條　保險業務員之資格取得、登錄、撤銷或廢止登錄、教育訓練、懲處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4520:04520:2011-06-14-修正:283","說明":"一、鑒於保險業為我國金融特許行業，其業務員資格之資格取得、登錄、撤銷或廢止登錄及其他穩定金融秩序、有利金融監理所應遵行之管理規則等，應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n\n二、有關於保險業務員之勞動契約（含承攬、僱傭、委任等）、教育訓練、獎懲制度及申訴管道等有關勞動權益部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會同勞動部定之。\n\n三、為避免母法與子法相衝突，本法經三讀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一個月內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條　保險業務員之資格取得、登錄、撤銷或廢止登錄、教育訓練、懲處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n\n保險業務員之勞動契約、教育訓練、獎懲制度及申訴管道等有關勞動權益事項，主管機關應會同勞動部定之。"}]}],"說明":"一、有關於保險業務員之勞動契約（含承攬、僱傭、委任等）、教育訓練、獎懲制度及申訴管道等有關勞動權益部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會同勞動部定之。\n二、為避免母法與子法相衝突，本法經三讀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一個月內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first_time":"2024-05-10","last_time":"2024-05-14","提案編號":"20委11004419","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441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