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463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4/LCEWA01_110114_0003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4/LCEWA01_110114_0003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1505/1144301505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1505/1144301505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1-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4-05-17","2024-05-21"],"會議代碼":"院會-11-1-14"},{"會期":"11-01-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5-17","2024-05-21"],"會議代碼":"院會-11-1-14"},{"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05"],"會議代碼":"委員會-11-2-36-18"},{"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09"],"會議代碼":"公聽會-202412043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16"],"會議代碼":"公聽會-2024121150"},{"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1-05"],"會議代碼":"委員會-11-4-36-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11-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智倫等16人、委員張嘉郡等23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鎮軍等25人、國民黨黨團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陳玉珍等16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偉翔等20人、委員林思銘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732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1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61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25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44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3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7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09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2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5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264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48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67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8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4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6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6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1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6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5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0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2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9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51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0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2430000"}],"議案名稱":"「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陳玉珍","徐巧芯","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連署人":["丁學忠","陳超明","徐欣瑩","許宇甄","林倩綺","王鴻薇","陳雪生","呂玉玲","李彥秀","萬美玲","林德福","張嘉郡"],"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first_time":"2024-05-17","last_time":"2025-11-10","meet_id":"院會-11-1-14","laws":["04687"],"mtime":"2025-11-10T18:14:46+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4636號","提案編號":"20委11004636","案由":"本院委員陳玉珍、徐巧芯、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等16人，有鑑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就警、消、海巡之退休所得率計算未考量其工作性質予以調整，且就軍職退休轉任公務人員之年資計算亦未予以併計，而對警消及退役軍人有制度性保障不足之嫌。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保障軍警消退休待遇規範不足之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687","law_name":"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七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不得超過依替代率上限計算之金額。\n\n前項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計算，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四十五，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百分之一點五，最高增至三十五年，為百分之七十五。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n\n前項替代率之上限，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列各年度替代率認定。\n\n前三項所定替代率，於選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各依其兼領一次退休金與兼領月退休金比率計算。\n\n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應按本法公布施行時之待遇標準，依前四項規定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重新計算。","說明":"一、警、消及海巡等危險勞務者，因其工作危險性高，工時長，需隨時待命，且工作性質特殊，與一般公務人員工作性質有異，故其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故增列第四項。\n\n二、原第四項移至第五項，文字酌予修正。\n\n三、因應時空變遷，物價調整等因素，針對已退休之公務人員，修訂退休待遇之計算標準，應比照現職同等級人員之待遇標準計算，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而調整，爰修訂第六項。\n\n四、人民不論服務軍、公、教等各項職務，皆為效力國家之性質。然現行法於計算所得替代率時卻僅採認文職年資，並未併計軍職年資，違反憲法保障平等原則之嫌，且影響渠等人員之退休生活品質，爰增訂第七項。\n\n五、為保障已退休之公務人員權益，針對軍職轉文職之人員，在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得依前項規定重新計算，爰增訂第八項。","修正":"第三十七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不得超過依替代率上限計算之金額。\n\n前項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計算，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四十五，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百分之一點五，最高增至三十五年，為百分之七十五。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n\n前項替代率之上限，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列各年度替代率認定。\n\n警察、消防及海巡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其服務年資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四十五，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百分之二，最高採計四十年，並以百分之九十為上限。\n前四項所定替代率，於選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各依其兼領一次退休金與兼領月退休金比率計算。\n\n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應按本法公布施行時現職同等級人員之待遇標準，依前五項規定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重新計算。\n\n退除役官兵轉任公職者，其原服軍職之年資應合併計入第二項退休年資。\n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公務員得依前項規定重新計算。"}]}],"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463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