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494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5/LCEWA01_110115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5/LCEWA01_110115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54500328/1154500328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54500328/1154500328_0_2.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54500328/115450032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3"},{"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1-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日期":["2024-05-24","2024-05-28"],"會議代碼":"院會-11-1-15"},{"會期":"11-01-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退回程序委員會","日期":["2024-05-24","2024-05-28"],"會議代碼":"院會-11-1-15"},{"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6-23"],"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6-1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2-10"],"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6-15"},{"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6-01-07"],"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6-1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6-01-21"],"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6-2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6-01-22"],"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6-2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6-01-3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20人、委員柯志恩等18人分別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偉翔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俊宇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分別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7人、委員林月琴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委員王育敏等1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范雲等19人、委員盧縣一等16人、委員萬美玲等17人分別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倩綺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蔡易餘等16人、委員李坤城等19人、委員張雅琳等23人、委員郭昱晴等18人及委員蘇巧慧等22人分別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9025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101808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62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9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6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06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6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09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0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09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2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3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1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6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64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9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5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21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0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9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0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1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7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俊宇等18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3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3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6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2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8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8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434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5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94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9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02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99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14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9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2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3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4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6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6740000"}],"議案名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柯志恩","邱若華","廖偉翔","邱鎮軍","林沛祥"],"連署人":["游顥","廖先翔","黃健豪","魯明哲","張智倫","羅明才","謝龍介","牛煦庭","羅廷瑋","高金素梅","翁曉玲","羅智強"],"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5","laws":["01127"],"mtime":"2026-01-30T18:19:4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4945號","提案編號":"20委11004945","案由":"本院委員柯志恩、邱若華、廖偉翔、邱鎮軍、林沛祥等17人，鑑於早期療育對減輕障礙程度與日後學習至為重要，部分公立幼兒園已有視障幼兒就讀，然目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協助及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及職業重建服務。」不僅侷限於生活及職業重建，且排除中央教育主管機關的角色與參與。因此，有關視障幼兒進入幼兒園之生活技能、定向行動及相關各項評估及訓練，教育部應提供協助，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定向行動訓練對於視障者非常重要，過去內政部和教育部均透過補助及委託辦理方式培訓定向訓練專業人員，勞動部之前身勞委會也曾開辦定向行動訓練人員課程。民國10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協助及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及職業重建服務」，對視障者的生活及職業重建實為一重要支持。\n二、惟民國100年修法時僅限於視覺障礙者的「生活及職業重建服務」，未考量視障幼兒的需求。鑑於早期療育對減輕障礙程度與日後學習有極大助益，尤對視障嬰幼兒的成長影響甚鉅，如今部分公立幼兒園亦有視障幼兒就讀，因此，有關視障幼兒進入幼兒園之生活技能、定向行動及相關各項評估及訓練，教育部應提供必要之協助。\n三、為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爰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教育、勞工主管機關協助及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職業重建及生活訓練服務。前項服務應含生活技能、定向行動及相關各項評估及訓練，其服務內容及專業人員培訓等相關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教育、勞工主管機關定之。","first_time":"2024-05-24","last_time":"2026-01-30","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494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