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504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5/LCEWA01_110115_0007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5/LCEWA01_110115_0007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4-05-24","2024-05-28"],"會議代碼":"院會-11-1-15"},{"會期":"11-01-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退回程序委員會","日期":["2024-05-24","2024-05-28"],"會議代碼":"院會-11-1-15"},{"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5","laws":["01139"],"mtime":"2025-12-05T15:57:50+08:00","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吳春城","黃國昌","黃珊珊"],"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5040號","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國人平均壽命延長，政府現行更大力推動中高齡繼續就業，希望能夠改善未來少子化及高齡化的夾殺下，勞動力人口不足的問題。然而，現行勞動基準法明定強制勞工退休年齡為65歲，對於壯世代族群繼續於投入就業職場上有所限制，不利勞動參與的提升。綜上，爰透過鬆綁經勞資雙方協議，有其工作意願的壯世代之強制退休限制，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讓壯世代能夠繼續在職場為社會貢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四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n\n一、年滿六十五歲者。\n\n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n\n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law_content_id":"01139:01139:2018-11-06-修正:65","說明":"一、我國將邁向超高齡社會，面對少子化與高齡化夾殺，臺灣的勞動力市場未來也會發生結構性的改變。過去作為主力的青壯年人數逐年下滑，中高齡族人數則持續攀升，預估2030年中高齡者將成為職場主力。然而，我國目前65歲以上人口的勞動參與率僅有9.91%，顯示其仍有精進之可能。而由於本法明定勞工達65歲者，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除了不利高齡者繼續就業外，造成勞動參與低落，更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之立意有所牴觸，顯有調整之必要。\n\n二、增訂第三項，若勞工評估自己不想於年滿六十五歲被強制退休，並仍有其工作意願，得經與雇主協議後，延長其強制退休之年限。","修正":"第五十四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n\n一、年滿六十五歲者。\n\n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n\n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n\n勞工有繼續工作意願者，得經雇主及勞工雙方協議後，延長第一項第一款所規定得強制退休之年齡限制。"}]}],"first_time":"2024-05-24","last_time":"2024-06-04","提案編號":"20委11005040","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504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