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515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6/LCEWA01_110116_000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6/LCEWA01_110116_000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林岱樺"],"連署人":["吳沛憶","陳亭妃","李坤城","林楚茵","陳秀寳","王美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徐富癸","黃秀芳","郭昱晴","羅美玲","王世堅","陳俊宇","郭國文"],"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6","laws":["04517"],"mtime":"2024-07-10T21:49:5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5158號","提案編號":"20委11005158","案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鑒於記帳士是經考試院認證具備專門職業資格者，其證照考試內容包括公司設立流程相關法規（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擁有專業知識之人士；另外實務上，中小企業亦大多委由記帳士及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辦理登記手續，並委任記帳士為其代理人。因此，應將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納入公司登記的合法代理人之一，爰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記帳士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記帳士得執行業務之一為：「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和《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經國稅局核准登錄者，得在登錄執行業務區域內，並可執行第一款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n二、有鑑於中小企業多委託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代辦公司登記及一般商業登記等情事，而公司法對於公司登記之受託代理卻限於會計師及律師，有損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執業之權利。\n三、基於實務上中小企業多委託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代理設立公司之事實，為落實《記帳士法》第十三條及《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爰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項增列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得以擔任代理人，惟依法應簽證或另有其他法令規定應由會計師、律師辦理之相關事項，依其規定辦理。","對照表":[{"law_id":"04517","law_name":"公司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百八十七條　申請本法各項登記之期限、應檢附之文件與書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前項登記之申請，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前二項之申請，得委任代理人，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n\n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或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申請登記，違反依第一項所定辦法規定之申請期限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n\n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或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不依第一項所定辦法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登記者，除由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正者，繼續令其限期改正，並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至改正為止。","law_content_id":"04517:04517:2018-07-06-修正:499","說明":"一、公司法於民國69年修法時，依實務現況將會計師、律師依法納入；民國93年記帳士法通過，現況由記帳士執行約全國八成以上公司登記業務，基於事實，比照69年之現況事實認定，將記帳士納入公司登記代理人。\n\n二、記帳士是洗錢防制法指定之非金融機構，是政府高度監理行業，記帳士亦是高度自律行業。\n\n三、財政部執行相關稅務業務將記帳士納入管理後，使財政部稅務業務電子化推動更具效益及完備。故經濟部將記帳士納入公司登記代理人，有助推動公司登記電子化及協助公司相關法令遵行。","修正":"第三百八十七條　申請本法各項登記之期限、應檢附之文件與書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前項登記之申請，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前二項之申請，得委任代理人，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限。但依法應簽證或另有其他法令規定應由會計師、律師辦理之相關事項，依其規定辦理。\n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或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申請登記，違反依第一項所定辦法規定之申請期限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n\n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或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不依第一項所定辦法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登記者，除由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正者，繼續令其限期改正，並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至改正為止。"}]}],"first_time":"2024-05-31","last_time":"2024-06-04","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515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