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5171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6/LCEWA01_110116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6/LCEWA01_110116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366/113400136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366/1134001366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366/113400136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001366/113400136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會期":"11-01-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5-31","2024-06-04"],"會議代碼":"院會-11-1-16"},{"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6-05"],"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5-22"},{"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6-06"],"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5-22"},{"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06-12"],"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5-2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張嘉郡等21人、委員吳琪銘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林岱樺等18人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56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1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16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9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91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9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1550000"}],"議案名稱":"「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岱樺","王美惠","陳培瑜","林月琴","李坤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雅琳","蔡易餘","黃秀芳","陳俊宇","林楚茵","徐富癸","陳秀寳","羅美玲","鍾佳濱"],"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6","laws":["07227"],"mtime":"2024-07-10T21:50:2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5171號","提案編號":"20委11005171","案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鑒於本條例第五條規定之申請期限為二年（自111年6月10日至113年6月9日），因申請期限過短，部分宗教團體反映於申請文件資料準備上較為費時，法條規定之二年年限執行上顯有難處，且行政機關對於相關業務之辦理熟悉程度亦尚有不足。為能更廣泛服務宗教團體，避免其財產淪為私有並減少權屬爭訟，故提案修法展延期限二年（至115年6月9日止）。爰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奉總統111年6月8日華總一字第11100048101號令公布，並於111年6月10日施行。經查該條例第五條規定略以：「宗教團體不動產，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力歸屬審認，逾期不受理。」因此本案申請期限依照該條例第五條規定為111年6月10日起至113年6月9日止。\n二、考量本條例之規範內容，行政機關對於相關業務之辦理熟悉程度尚有不足，部分宗教團體亦反映於申請文件資料準備上較為費時，法條規定之二年年限執行上顯有難處。為能更廣泛服務宗教團體，避免其財產淪為私有並減少權屬爭訟，故提案修法展延期限二年（至115年6月9日止）。","對照表":[{"law_id":"07227","law_name":"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宗教團體得就前條第一項不動產，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逾期不予受理。","law_content_id":"07227:07227:2022-05-20-制定:5","說明":"一、「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奉總統111年6月8日華總一字第11100048101號令公布，並於111年6月10日施行。經查該條例第五條規定略以：「宗教團體不動產，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力歸屬審認，逾期不受理。」因此本案申請期限依照該條例第五條規定為111年6月10日起至113年6月9日止。\n\n二、考量本條例之規範內容，行政機關對於相關業務之辦理熟悉程度尚有不足，部分宗教團體亦反映於申請文件資料準備上較為費時，法條規定之二年年限執行上顯有難處。為能更廣泛服務宗教團體，避免其財產淪為私有並減少權屬爭訟，故提案修法展延期限二年（至115年6月9日止）。","修正":"第五條　宗教團體得就前條第一項不動產，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四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逾期不予受理。"}]}],"first_time":"2024-05-31","last_time":"2024-06-12","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517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