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536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7/LCEWA01_110117_0001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7/LCEWA01_110117_0001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日期":["2024-06-07","2024-06-11"],"會議代碼":"院會-11-1-17"},{"會期":"11-01-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6-07","2024-06-11"],"會議代碼":"院會-11-1-1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羅明才","張智倫","林沛祥","徐巧芯","王鴻薇","黃健豪","顏寬恒"],"連署人":["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陳永康","謝龍介","洪孟楷","楊瓊瓔","羅廷瑋","林國成","翁曉玲","邱鎮軍"],"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7","laws":["01639"],"mtime":"2024-07-10T21:48:03+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5363號","提案編號":"20委11005363","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張智倫、林沛祥、徐巧芯、王鴻薇、黃健豪、顏寬恒等17人提案，現今詐騙案猖獗，臺灣存在大量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許多民眾受騙上當，傾家蕩產血本無歸，又知名重大虛擬貨幣交易所惡意倒閉，影響到投資人的資產嚴重損失，並可能造成嚴重的金融危機。因虛擬資產具有創新性和特殊性，應建立專局監管，爰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置虛擬資產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從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統計的數據資料來看，2023年11月底止，當年度詐騙件數已超過三萬五千件，詐騙金額超過新臺幣79億，均創史上新高紀錄，可見臺灣詐騙案現況猖獗。另刑事局公布2023年前三大詐欺案及詐騙金額，名列第一的是投資詐騙，除了前11月已列案10,359件，占比30.17%之外，投資詐騙金額更高達新臺幣47.49億元，占比59.52%，幾達6成，尤其投資詐騙常用「虛擬貨幣」作為話術來包裝，引誘民眾投資，從而達到吸金牟利，因虛擬貨幣其特殊性，許多受害者無法從法院扣押行為人，導致損失無法追回，傾家蕩產血本無歸。\n二、2022年，境外虛擬交易所FTX突然惡意倒閉，當時FTX為全球排名第二大虛擬貨幣交易所，全球受害人超過百萬人，損失金額達80億美元，估臺灣有逾50萬人受害，據調查有投資者損失上億資產，FTX倒閉撼動虛擬貨幣市場，甚至引發全球金融危機，FTX倒閉一事讓世界各國重視虛擬貨幣市場在境內監管的重要性。\n三、2023年八月經濟部宣布修正商業團體的分業標準，新增了「虛擬通貨商業」，估臺灣在虛擬平台交易所開戶人數超過200萬，還不包含境外開戶人數，投資者多以年輕族群為主，是年輕世代關注的數位新興投資市場，這幾年物價、房價飆漲，年輕人普遍低薪已成社會問題，扶植創造年輕人有價值的虛擬貨幣產業，能增加年輕人的就業機會，鼓勵區塊鍊技術健全蓬勃發展，更應該完善虛擬貨幣相關產業發展的法制環境。\n四、2023年三月行政院指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虛擬資產平台主管機關，現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證券期貨局管理，因虛擬資產具有創新性和特殊性，應建立專局監管，金管會證期局於本職專業業務之外又於虛擬資產業監理業務上或仍有不熟悉之處，恐人員專業度不足且業務量大增無法負荷，故建議參考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針對虛擬資產業設置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設置虛擬資產局，以應對虛擬資產「幣圈一天，人間十年」快速變動的產業環境。","對照表":[{"law_id":"01639","law_nam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n\n前項所稱金融市場包括銀行市場、票券市場、證券市場、期貨及金融衍生商品市場、保險市場及其清算系統等；所稱金融服務業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重建基金、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電子金融交易業及其他金融服務業；但金融支付系統，由中央銀行主管。\n\n前項所稱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範圍如下：\n\n一、銀行業：指銀行機構、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信託業、郵政機構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與其他銀行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n\n二、證券業：指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都市更新投資信託事業與其他證券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n\n三、期貨業：指期貨交易所、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顧問事業與其他期貨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n\n四、保險業：指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郵政機構之簡易人壽保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law_content_id":"01639:01639:2011-06-14-全文修正:2","說明":"現今詐騙案猖獗，臺灣存在著大量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許多民眾受騙上當，傾家蕩產血本無歸，又知名重大虛擬貨幣交易所接連惡意倒閉，影響到投資人的資產嚴重損失，並可能造成嚴重的金融危機。因虛擬資產具有創新性和特殊性，應建立專局監管，爰提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置虛擬資產局。","修正":"第二條　本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n\n前項所稱金融市場包括銀行市場、票券市場、證券市場、期貨及金融衍生商品市場、保險市場及其清算系統等、虛擬資產市場；所稱金融服務業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重建基金、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電子金融交易業及其他金融服務業；但金融支付系統，由中央銀行主管。\n\n前項所稱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及虛擬資產業範圍如下：\n\n一、銀行業：指銀行機構、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信託業、郵政機構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與其他銀行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n\n二、證券業：指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都市更新投資信託事業與其他證券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n\n三、期貨業：指期貨交易所、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顧問事業與其他期貨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n\n四、保險業：指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郵政機構之簡易人壽保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n\n五、虛擬資產業：不同形式的數碼代幣、虛擬商品、虛擬貨幣、加密貨幣及非同質化代幣之業務與其他虛擬資產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現行":"第四條　本會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n一、銀行局：規劃、執行銀行市場、票券市場、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業之監督及管理。\n\n二、證券期貨局：規劃、執行證券、期貨市場與證券、期貨業之監督及管理。\n\n三、保險局：規劃、執行保險市場與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n\n四、檢查局：規劃、執行金融機構之監督及檢查。","law_content_id":"01639:01639:2011-06-14-全文修正:4","說明":"現今詐騙案猖獗，臺灣存在著大量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許多民眾受騙上當，傾家蕩產血本無歸，又知名重大虛擬貨幣交易所接連惡意倒閉，影響到投資人的資產嚴重損失，並可能造成嚴重的金融危機。因虛擬資產具有創新性和特殊性，應建立專局監管，爰提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置虛擬資產局。","修正":"第四條　本會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n一、銀行局：規劃、執行銀行市場、票券市場、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業之監督及管理。\n\n二、證券期貨局：規劃、執行證券、期貨市場與證券、期貨業之監督及管理。\n\n三、保險局：規劃、執行保險市場與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n\n四、檢查局：規劃、執行金融機構之監督及檢查。\n\n五、虛擬資產局：規劃、執行虛擬資產市場與虛擬資產業之監督及管理。"}]}],"first_time":"2024-06-07","last_time":"2024-06-11","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536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