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540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7/LCEWA01_110117_0003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7/LCEWA01_110117_0003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1-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06-07","2024-06-11"],"會議代碼":"院會-11-1-17"},{"會期":"11-01-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6-07","2024-06-11"],"會議代碼":"院會-11-1-1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4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蘇清泉","王育敏","涂權吉","盧縣一","廖偉翔","許宇甄","林思銘","游顥","黃仁","張智倫","林沛祥","林倩綺"],"連署人":["黃健豪","賴士葆","李彥秀","林德福","萬美玲","陳永康","丁學忠","黃建賓","馬文君","牛煦庭","柯志恩","邱若華"],"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1,"meet_id":"院會-11-1-17","laws":["03707"],"mtime":"2024-07-10T21:49:02+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5408號","提案編號":"20委11005408","案由":"本院委員蘇清泉、王育敏、涂權吉、盧縣一、廖偉翔、許宇甄、林思銘、游顥、黃仁、張智倫、林沛祥、林倩綺等24人，有鑑於空污、碳排放對全球環境的嚴重影響，其中空污細小微粒進入到人體後，會隨血液四處擴散累積，因此血液通過的心臟、腦部，許多疾病都已證實與空汙高度相關，應針對空污危害人體進行健檢及危害補助。2021年底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通過了《格拉斯哥氣候協定》（Glasgow Climate Pact），包括歐盟、美國、日本、韓國等國承諾在2050年前達成淨零碳排，並計畫減少煤炭使用，使得淨零碳排成為153個國家的共同減排目標。由於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已成為全球共識，臺灣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了「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響應全球淨零趨勢，顯示非核家園已不再符合國際趨勢。為使環境基本法符合淨零減排，爰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707","law_name":"環境基本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三條　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law_content_id":"03707:03707:2002-11-19-制定:26","說明":"國際能源總署IEA認為核能可加速全球電力去碳進程，協助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配合再生能源進行調度，強化能源轉型系統安全。爰修正非核家園為淨零減碳目標。","修正":"第二十三條　因應全球淨零減碳，政府應訂定計畫，利用核能去碳，逐步達成淨零減碳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現行":"第二十八條　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及環境復育費用，以維護環境之永續利用。","law_content_id":"03707:03707:2002-11-19-制定:31","說明":"一、細小微粒進入到人體後，會隨血液四處擴散累積，因此血液通過的心臟、腦部，許多疾病都已證實與空汙高度相關。\n\n二、據全國空氣污染排放清冊資料顯示，屏東縣各項原生空氣污染排放量皆低於鄰近縣市，來自高雄地區上風處的污染來源是造成屏東空氣品質不良主因，高雄市工廠數近六千六百家，是屏東縣的六倍多，屏東縣空氣品質不良的天數常居全國第一，約有三分一的污染源來自高雄，但屏東所分配的空污防制費卻遠低於高雄。","修正":"第二十八條　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受污染者健康檢查、對人體健康危害補助及環境復育費用，以維護環境之永續利用。"}]}],"first_time":"2024-06-07","last_time":"2024-06-11","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540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