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619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1/LCEWA01_110201_0001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1/LCEWA01_110201_0001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027/1142402027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027/1142402027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4-09-20","2024-09-24"],"會議代碼":"院會-11-2-1"},{"會期":"11-02-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9-20","2024-09-24"],"會議代碼":"院會-11-2-1"},{"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6-11"],"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3-15"},{"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8-20"],"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3-2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8-21"],"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3-2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8-28"],"會議代碼":"公聽會-202508222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18人、委員林月琴等23人、委員魯明哲等21人、委員陳俊宇等18人、委員羅智強等16人、委員陳菁徽等18人、委員黃健豪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24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張宏陸等18人、委員游顥等18人、委員吳琪銘等18人、委員林倩綺等20人、委員王鴻薇等26人、委員柯志恩等17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義川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21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德福等16人、委員邱若華等1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義川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8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林月琴等21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0人、委員廖先翔等19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王世堅等17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蔡其昌等20人及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573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3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4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6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21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65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3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2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60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3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6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1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83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俊宇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37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45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4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4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5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55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83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8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游顥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94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2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4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74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76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400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46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52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1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3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25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1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2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76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4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75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5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66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16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5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5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義川等20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1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3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19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6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84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1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9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476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03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64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4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50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0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0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4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40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99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0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6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6680000"}],"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牛煦庭等23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牛煦庭","林沛祥","黃健豪","廖先翔","羅廷瑋","徐巧芯","李彥秀","王育敏"],"連署人":["張智倫","陳菁徽","黃建賓","游顥","呂玉玲","翁曉玲","馬文君","羅智強","楊瓊瓔","邱鎮軍","謝龍介","鄭天財Sra Kacaw","林思銘","高金素梅","柯志恩"],"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09-20","last_time":"2025-08-28","meet_id":"院會-11-2-1","laws":["02017"],"mtime":"2025-08-28T18:20:19+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619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6199","案由":"本院委員牛煦庭、林沛祥、黃健豪、廖先翔、羅廷瑋、徐巧芯、李彥秀、王育敏等23人，鑑於交通部及環境部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而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並於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列為車輛檢驗項目，未來執法人員於稽查取締時得以目視改裝排氣管上是否有認證編號及比對車輛外觀照片，且不待實施噪音檢測，即可立即判斷該改裝排氣管是否已向監理機關申報登記在案，惟違反者依現行規定最高僅處罰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較噪音管制法最高可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為低，且現行違規舉發召回臨時檢驗者免付檢驗費用，不甚合理，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取締噪音車之方式，係由環保、警察及監理機關不定期於停車場（站）、路旁或其他適當地點執行原地噪音檢驗測定，或以固定或非固定設置方式架設科學儀器執行行駛噪音測定，均須以專業儀器、技術及人員實施檢測。\n二、「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正式施行後，將改裝排氣管列為車輛檢驗項目，因此執法人員在稽查取締時，僅需以目視改裝排氣管上是否有認證編號及比對車輛外觀照片，即可立即判斷該改裝排氣管是否已向監理機關申報登記在案。倘查獲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者，不待實施噪音檢測，即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下稱現行規定）處新臺幣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並責令改正（即命參加臨時檢驗）。\n三、因實施噪音檢測需由專業人員以專業儀器及技術為之，且有時受限於周遭環境因素影響（例如下雨、強風）而無法成功取締，故於上開新制施行後，得以預料由執法人員目視檢視排氣管認證編號及比對車輛外觀照片而取締者應屬多數且較為容易，惟依現行規定處罰（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卻較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為低，爰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予以區隔，並提高罰鍰金額上下限與噪音管制法同，復要求應以自己之費用參加臨時檢驗。\n四、現行實務運作係給予違反現行規定者一個月內改善完畢，惟考量改裝排氣管未依規定申報登記者，如未儘速改善恐有持續影響交通安全與妨害公眾安寧之虞，而有督促其改善之必要，爰先給予十五日改善期，必要時得於期限屆至前三日內，經汽車所有人之申請再延長十五日，俾達到督促汽車所有人儘速改善之目的。","對照表":[{"law_id":"02017","law_nam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n\n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n\n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n\n三、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n\n四、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n\n五、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n\n六、裝置高音量或發出不合規定音調之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n\n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六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或發出不合規定音調之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law_content_id":"02017:02017:2023-04-14-修正:23","說明":"一、為提高改裝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登記違規罰則，並另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爰於第一項第一款新增「排氣管以外」之文字，予以區隔。\n\n二、考量現行責令改正係命汽車所有人於一個月內參加臨時檢驗，又違規舉發召回臨時檢驗者免付檢驗費用，不甚合理，爰於第二項明定應命汽車所有人於三十日內以自己之費用參加臨時檢驗。","修正":"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n\n一、排氣管以外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n\n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n\n三、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n\n四、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n\n五、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n\n六、裝置高音量或發出不合規定音調之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n\n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並應命汽車所有人於三十日內以自己之費用參加臨時檢驗、反光紙並應撤除；第六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或發出不合規定音調之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因實施排氣管噪音檢測須由專業人員以專業儀器及技術為之，且有時受限於周遭環境因素影響（例如下雨、強風）而無法成功取締，故於「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新制施行後，得以預料由執法人員目視檢視排氣管認證編號及比對車輛外觀照片而取締者應屬多數且較為容易，惟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處罰（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卻較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為低，爰另於本條第一項提高罰鍰金額上下限與噪音管制法同。\n\n三、現行違規舉發召回臨時檢驗者免付檢驗費用，不甚合理，爰於第二項規定應以汽車所有人自己之費用參加臨時檢驗。\n\n四、現行實務運作係給予違反本條規定者一個月內改善完畢，惟考量違反本條規定者，如未儘速改善恐有持續影響交通安全與妨害公眾安寧之虞，而有督促其改善之必要，爰於第二項規定先給予十五日改善期，必要時得經汽車所有人主動申請延長十五日，俾達到督促汽車所有人儘速改善之目的。另為避免汽車所有人於改善期初期即申請延長而喪失本條督促其改善之目的，爰規定應於期限屆至前三日內提出申請；而有關於「期限屆至前三日內」，係包含期限屆至之日在內計算，例如期限屆至之日為三月十日，則可申請延長之日為三月八日至三月十日，附此敘明。\n\n五、參照第十七條規定訂定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修正":"第十六條之一　排氣管之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n\n汽車有前項情形者，並應命汽車所有人於十五日內以自己之費用參加臨時檢驗；必要時得於期限屆至前三日內，經汽車所有人之申請延長十五日。但以一次為限。\n\n汽車不依前項所定期限參加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逾期十五日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二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n\n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十五日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619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