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684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3/LCEWA01_110203_0003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3/LCEWA01_110203_0003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4-10-04","2024-10-08"],"會議代碼":"院會-11-2-3"},{"會期":"11-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04","2024-10-08"],"會議代碼":"院會-11-2-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終身學習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顏寬恒","林沛祥"],"連署人":["牛煦庭","張嘉郡","葛如鈞","鄭正鈐","邱若華","黃仁","林倩綺","魯明哲","王育敏","盧縣一","洪孟楷","陳菁徽","陳超明","鄭天財Sra Kacaw"],"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04","last_time":"2024-10-08","meet_id":"院會-11-2-3","laws":["01765"],"mtime":"2024-10-17T17:20:3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684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6849","案由":"本院委員顏寬恒、林沛祥等16人，有鑑於我國現今老齡人口數日漸上升，且為鼓勵國人終身學習，政府亦提出終身學習法，並舉辦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致力推動國人持續學習，而為使終身學習制度更為完善，爰擬具「終身學習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教育部於2023年第1屆終身學習節發表「終身學習宣言」，並頒發202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獎項，其中獲得「特優獎」的80歲長者於退休後持續參與社區大學課程，並積極參與社大志工隊，即使在3年前確診患有阿茲海默症，之後透過持續學習及社會參與，延緩退化進程，此種投入終身學習，防治樂齡長者失智的方式甚值探討，鼓勵所有民眾持續學習，促進我國終身學習文化蓬勃發展，實現學習社會的目標。\n二、終身學習宣言提到，終身學習是基本教育權，培養人人具備本土意識及全球視野，結合教育、工作與休閒的彈性機制，促進潛能發展，不分年齡、種族、性別及文化，提升我國整體終身學習力，共創全民樂學美好願景。","對照表":[{"law_id":"01765","law_name":"終身學習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終身學習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四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訂定樂齡學習推動計畫，編列預算，並鼓勵終身學習機構辦理樂齡學習活動。\n\n終身學習機構辦理前項樂齡學習活動，各級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其補助之對象、條件、方式、審查基準、訪視與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樂齡學習活動，績效優良，且具發展特色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酌予獎勵；其獎勵之對象、條件、方式、審查基準、訪視與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765:01765:2014-05-30-全文修正:14","說明":"一、我國自1993年進入高齡化社會，並自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預估2025年每5人中有1名是長者，僅僅花費7年時間即邁入超高齡社會，人口老化速度遠勝日本，堪稱世界之最。\n\n二、為推動樂齡學習，教育部訂定「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據以培訓提升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之專業素養。又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第7點第1項規定，取得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證明書者，得優先受聘，為發揮終身學習效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宜優先投入輔導行列，以確保樂齡學習者之權益。","修正":"第十四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訂定樂齡學習推動計畫，編列預算，並鼓勵終身學習機構優先遴聘具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資格者辦理樂齡學習活動。\n\n終身學習機構辦理前項樂齡學習活動，各級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其補助之對象、條件、方式、審查基準、訪視與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樂齡學習活動，績效優良，且具發展特色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酌予獎勵；其獎勵之對象、條件、方式、審查基準、訪視與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68490000/details"}